发明名称 烛台(四)
摘要 一种「烛台(四)」,系指放置于客厅、餐厅或各种场所之桌面等,除提供照明及具美观性之用途外,进而为所陈列之空间巧妙地添增一份自然纯美之视觉美感;其式样之特点在于:整体以简明顺畅之线条所置设而成,并以精密巧思之手法勾勒出呈一螺旋阶梯状之独特外观造型,搭配七个精致圆滑、精巧可爱之圆圈,使其展露出光鲜巧丽之卓越立体效果外,进而呈现出高雅脱俗之独特风格,再于底部搭配圆滑稳固之圆圈底座,裨予所构成之烛台(四)通体式样,在有限之空间内更能突显出室内摆设无限创意之视觉感受,诚为本案之特征者。
申请公布号 TW375457 申请公布日期 1999.11.21
申请号 TW087308221 申请日期 1998.11.11
申请人 黄枝育 发明人 黄枝育
分类号 主分类号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友吉 彰化县员林镇浮圳路二段五二一号四楼
主权项 如图所示「烛台(四)」之形状者。图式简单说明: 第一图 :本创作之前视图。第二图:本创作之后视图。第 三图: 本创作之左侧视图。第四图:本创作之右侧视图。 第五图 :本创作之俯视图。第六图:本创作之仰视图。第 七图: 本创作之立体图。第八图:本创作之使用状态参考 图。
地址 彰化县员林镇员南路二七四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