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液晶显示装置
摘要 一种液晶显示装置,具备:具有于一对电极基板之间与配向膜相接地被挟住之液晶层,于两侧设有光学相位板之液晶显示元件。液晶层系被分割为由配向膜分别给予相异之方向的配向之大小相异之第一分割部及第二分割部。又,对大的第一分割部,对将光学相位板之折射率异方性予以特定之折射率椭圆体之相对光学相位板倾斜之方向,以及配设于配向膜附近之液晶分子之预倾方向成相反地配置光学相位板。藉此,偏离的光学特性被适当地补偿之故,倾斜视角时之视角特性被改善。结果,上下左右方向之色调反转现象及上下方向之着色现像被消除,且不会显示不均匀且可提升对比。
申请公布号 TW373120 申请公布日期 1999.11.01
申请号 TW086104521 申请日期 1997.04.09
申请人 夏普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山原基裕;平田贡祥;水岛繁光;渡边典子
分类号 G02F1/1335 主分类号 G02F1/1335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长文
主权项 1.一种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为:具备:于相对之表面上分别形成有透明电极及配向膜之一对透光性基板间有液晶层而成之液晶显示元件;及配置于上述液晶显示元件两侧之一对偏光元件;及介存于上述液晶显示元件与上述一对偏光元件之间之至少一方内之光学相位板;各画素中之上述液晶层系由上述配向膜分别配向于相异方向而分割成不同大小之分割液晶层。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由上述光学相位板之三个方向之主折射率表现,并将上述光学相位差之主折射率之异方性予以特定之折射率椭圆体系相对上述光学相位板之表面倾斜;此外,就上述画素内之最大之上述分割液晶层,上述光学相位板系被配置成使得由上述透明电极施加电压时之对应的上述配向膜表面附近之液晶分子之倾斜方向,与上述折射率椭圆体之倾斜方向成相反。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分割液晶层设有第一分割液晶层及比其小之第二分割液晶层,上述第一分割液晶层及第二分割液晶层之大小比例被设定于自6:4至19:1之范围内。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第一及第二液晶层之配向方向系互成反方向。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透明电极系由在画素上施加显示用信号电压之信号电极线,及于每一扫瞄期间选择其信号电压对于上述画素之施加之扫瞄电极线所成;上述第一分割液晶层及上述第二分割液晶层系配向成使此两液晶层间之境界线相对上述扫瞄电极线倾斜。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上述境界线与上述扫瞄电极线所成之角度被设定于自10至80之范围内。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境界线与上述扫瞄电极线所成之角度被设定于自20至50之范围内。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境界线系与上述信号电极线与上述扫瞄电极线之交点相交。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两侧面具有相对上述透光性基板表面倾斜之倾斜面之凸部形成于上述配向膜上;上述第一分割液晶层与上述第二分割液晶层之间之境界线位于上述凸部上。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凸部之高度被设定于自500至5000A之范围内,上述凸部之上面之宽度被设定于自5至5m范围内。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凸部系被形成于设于上述透光性基板上之辅助容量电极之上以形成辅助容量。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两侧面具有相对上述透光性基板表面倾斜之倾斜面之凹部形成于上述配向膜上;上述第一分割液晶层与上述第二分割液晶层之间之境界线系位于上述凹部上。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凹部之深度被设定于自500至5000A之范围内,上述凹部之底面之宽度被设定于自5至50m范围内。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一对透光性基板之任一者上形成有滤色器;上述第一分割液晶层与第二分割液晶层之大小比率乃因应上述滤色器之各色而设定。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比率系设定成使透过上述第一分割液晶层及上述第二分割液晶层之光之颜色呈补色关系。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第一分割液晶层与上述第二分割液晶层之大小比率系被设定于自7:3至9:1之范围内。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6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第一及第二分割液晶属之配向方向系互成反方向。1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6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透明电极系由在画素上施加显示用信号电压之信号电极线,及于每一扫瞄期间选择其信号电压对于上述画素施加之扫瞄电极线所成;上述第一分割液晶层及上述第二分割液晶层系配向成使此两液晶层间之境界线相对上述扫瞄电极线倾斜。1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8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境界线与上述扫瞄电极线所成之角度被设定于自10至80之范围内。2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9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境界线与上述扫瞄电极线所成之角度被设定于自20至50之范围内。2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0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境界线系与上述信号电极线与上述扫瞄电极线之交点相交。2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6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两侧面具有相对上述透光性基板表面倾斜之倾斜面之凸部形成于上述配向膜上;上述第一分割液晶层与上述第二分割液晶层之间之境界线位于上述凸部上。2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2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凸部之高度被设定于自500至5000A之范围内,上述凸部之上面之宽度被设定于自5至50m范围内。24.如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3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凸部系被形成于设于上述透光性基板上之辅助容量电极之上以形成辅助容量。2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6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两侧面具有相对上述透光性基板表面倾斜之倾斜面之凹部形成于上述配向膜上;上述第一分割液晶层与上述第二分割液晶层之间之境界线位于上述凹部上。2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5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凹部之深度被设定于自500至5000A之范围内,上述凹部之底面之宽度被设定于自5至50m范围内。2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6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一对透光性基板之任一者上形成有滤色器;上述第一分割液晶层与第二分割液晶层之大小比率乃因应上述滤色器之各色而设定。2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7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比率系设成使透过上述第一分割液晶层及上述第二分割液晶层之光之颜色呈补色关系。2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光学相位板系于透明之有机高分子所构成之支持体上将圆盘状液晶倾斜配向且架桥面形成。3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光学相位板系于透明之有机高分子所成之支持体上将圆盘状液晶作上下两端是平行与垂直的配向且架桥而形成。图式简单说明:第一图:本发明之一实施例之液晶显示装置之构造分解断面图。第二图:表示具有上述液晶显示装置之液晶显示元件之1画素中之液晶分子之预倾方向之说明图。第三图:表示上述液晶显示元件之光学相位板中之主折射率之立体图。第四图:将于上述液晶显示元件中之偏光板及光学相位板之光学配置,以分解液晶显示元件之各部而表示之立体图。第五图:表示测定上述液晶显示元件之视角依存性之测定系统之立体图。第六图:表示液晶层之配向分割比率为17:3时之上述液晶显示元件之透过率-施加电压特性之图。第七图:表示液晶层之配向分割比率为6:4时之上述液晶显示元件之透过率-施加电压特性之图。第八图:表示液晶层之配向分割比率为19:1时之上述液晶显示元件之透过率-施加电压特性之图。第九图:对应于本发明之一实施例之比较例之液晶显示装置之构成之分解断面图。第十图:表示具有第九图之液晶显示装置之液晶显示元件之1画素中之液晶分子之预倾方向之说明图。第十一图:将于第九图中之液晶显示元件中之偏光板及光学相位板之光学配置,以分解液晶显示元件之各部而表示之立体图。第十二图:表示第九图之液晶显示元件之透过率-施加电压特性之图。第十三图:对应于本发明之一实施例之比较例之液晶显示装置之构成之分解断面图。第十四图:将于第十三图液晶显示装置所具有之液晶显示元件中偏光板及光学相差板之光学配置,以分解液晶显示元件之方式表示之立体图。第十五图:表示第十三图之液晶显示元件之透过率-施加电压特性之图。第十六图:将本发明之一实施例之其它之液晶显示装置与本发明之其它实施例之液晶显示装置中共通之构造予以分解表示之断面图。第十七图:表示于第十六图之液晶显示装置中液晶层于各画素中在相对扫瞄电极线平行之方向被分割之构成之平面图。第十八图:表示于第十六图之液晶显示装置中液晶层于各画素中在相对扫瞄电极线倾斜之方向被分割之构成之平面图。第十九图:表示于第十六图之液晶显示装置中液晶层于各画素中在相对扫瞄电极线倾斜之方向被分割之其它构成之平面图。第二十图:于第十六图之液晶显示装置中,液晶分子受来自信号电极线及扫瞄电极线之电力线之影响的样子之说明图。第二十一图:于第十六图之液晶显示装置中,液晶层于各画素中在相对扫瞄电极线平行之方向被分割之其它构成之平面图。第二十二图(a)(b):沿第二十一图之构成之信号电极线之断面构造之部份之断面图。第二十三图:本发明之其它实施例之液晶显示装置之构成之分解断面图。第二十四图:于第二十三图之液晶显示装置中,液晶层于各画素中在相对扫瞄电极线平行之方向被分割之构成之平面图。第二十五图:由习知之画素分割法分割之液晶层受来自电极线之电力线影响的样子之立体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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