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立体声耳机眼镜
摘要 一眼镜-立体声耳机组合用于连接至可携式个人放音机,该放音机系时髦的,方便使用而且技术地适用于真实生活条件。允许耳机完全移除之实施例提供直接连接至放音机对于通过一插塞之耳机,该插塞也连接至鬓角部件之插座。内部电线通过鬓角部件及眉毛部分至另一鬓角部件之插座,该鬓角部件系插塞连接至另一耳机之电缆。在耳机被装入之实施例中,单一立体声电缆被连接至放音机而且连接至眼镜框架之内部电线以提供连接至两耳机。该耳机被设计用于存放在塑造弹性圈,该圈在鬓角部件被包围在凹部。该凹部在后方系开启的以便该耳机可被释放仅推出该圈之后方。在此实施例之变化,弹性头带系永久地附着于该鬓角部件。该电线藉由电缆所提供,该电缆通过头带之通道而且直接地连接至耳机。该电缆延伸及收缩至头带以允许方便定位之使用耳机及储存。在另一装入实施例中,耳机被设计用来存放在耳朵后方,而且枢转地安装在由每个鬓角部件所伸出之伸缩臂。
申请公布号 TW419908 申请公布日期 2001.01.21
申请号 TW087115202 申请日期 1998.09.11
申请人 阿奈尔/罗斯有限公司 发明人 彼得阿奈尔;汤马士罗斯;史地芬李;襄–杰可亨纳夫;马可士刘;彼得帕普
分类号 H04B1/08 主分类号 H04B1/08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林镒珠 台北市长安东路二段一一二号九楼
主权项 1.一种应用以提供来自节目源之第一及第二声音节目讯号至使用者之立体声耳机眼镜,其包括:(a)一眼镜框架包括(i)两个鬓角部件及(ii)眉毛部分;(b)第一及第二耳机;(c)第一节目讯号路径连接对于第一节目源之第一耳机;(d)第二节目讯号路径连接对于第二节目源之第二耳机;(e)对于与使用者耳朶分隔关系之每个耳机之储存插槽;每个储存插槽包括:(i)弹性体系附接于鬓角部件之一;(ii)弹性体部分形成一空腔具有与耳机部分相对形状之边缘形状,而且用于紧密地固定耳机部分,当耳机被储存时;而且(iii)该弹性体之进一步部分被形成用来从空腔弹射该耳机因此从储存释放耳机。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立体声耳机眼镜,其中每个储存插槽进一步包括:(a)一凹部形成在鬓角部件被用来接收及固定该弹性体;(b)该凹部具有:(i)边缘组态相对于弹性体之组态;而且(ii)部分允许接近该弹性体之射出部分。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立体声耳机眼镜,其中(a)该弹出部分包括在弹性体中该空腔之后壁,而且(b)凹部部分允许接近该弹性体之弹出部分系包括该鬓角部件之后表面之开口。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立体声耳机眼镜,其中该弹性体包括:(a)突出翼形成该空腔之边缘,由边缘突出翼所限定之空间系小于该耳机之部分,其被接收于该空腔;而且(b)该边缘突出翼后之切除边缘沟槽,该沟槽大约地与该耳机在空腔中结合之部分相同尺寸。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立体声耳机眼镜,其中:(a)在鬓角部件之凹槽前缘包括后方延伸唇部,其在弹性体重叠该空腔之前方部分;(b)该空腔及凹槽被规划以至于耳机部分靠在该唇部,当耳机系在储存插槽。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所述之立体声耳机眼镜,其包括进一步空腔向后地延伸沿着该鬓角部件朝向使用者耳朶及应用于接收该节目讯号路径之部分。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立体声耳机眼镜,其包括:(a)立体声插座;(b)第一节目讯号路径由第一传导组所提供,该传导组之一端连接该立体插座而且另一端连接第一耳机;(c)第二节目讯号路径由第二传导组所提供,该传导组之一端连接该立体插座而且另一端连接第二耳机;(d)一头带具有末端被连接鬓角部件之末端,该头带包括:(i)一内部通道用于接收第一及第二传导组;(ii)对于第一及第二传导组至内部通道之进入开口;(iii)来自内部通道之第一出口在用于第一传导组之头带,(iv)来自内部通道之第二出口在用于第二传导组之头带。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所述之立体声耳机眼镜,其中该第一及第二传导组系可移动的对于内通道之预定距离。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所述之立体声耳机眼镜,其中进一步包括:(a)第一运动限制器连接至入口通道之第一及第二传导组;而且(b)第二运动限制器连接至内部通道内之第一及第二传导组;(c)介于第一及第二运动限制器间之距离相对于该内部通道内之第一及第二运动限制器之预定距离。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立体声耳机眼镜,其进一步包括:(a)立体声插座;(b)第一节目讯号路径由第一传导组所提供,该传导组之一端连接该立体插槽而且另一端连接第一耳机;(c)第二节目讯号路径由第二传导组所提供,该传导组之一端连接该立体插槽而且另一端连接第二耳机;(d)内部通道形成在两鬓角部分及眉毛部分;(e)立体声插座配置于第一鬓角部件之内部通道部分;(f)第一及第二传导组被连接至内部通道内之立体声插座;(g)第二传导组延伸通过来自第一鬓角部件至第二鬓角部件之该内部通道;(h)在鬓角部件之出口开口通过第一传导组离开至第一耳机;而且(i)在鬓角部件之出口开口通过第二传导组离开至第二耳机。11.一种立体声眼镜包括,其包括组成:(a)眼镜框架包括(i)两鬓角部件而且(ii)眉毛部分,(b)第一及第二耳机;(c)立体电缆用于提供来自节目源之第一及第二节目讯号路径及接地路径;(d)连接至立体声电缆之连接插塞;该插塞具有第一,第二及第三末端分别第连接至电缆装置之第一及第二节目讯号路径及接地路径;(e)介于插塞及第一耳机间之第一电气连接器,包括:(i)第一电线在一端连接至第一末端而且在另一端连接至第一耳机,而且(ii)第二电线在一端连接至第三末端而且在另一端连接至第一耳机,因此提供讯号路径及接地返回给予该第一耳机;(f)连接插塞具有第一探针部分以电气地被连接至第二末端而且第二探针部分被连接至第三末端;(g)一插座应用于接收该连接插塞,该插座具有:(i)第一接触部分应用于结合该连接插塞之第一探针部分,(ii)第二接触部分应用于结合该连接插塞之第二探针部分;(iii)第一末端被接收第一连接部分;(iv)第二末端被接收第二连接部分;(h)介于插座及第二耳机间之第二电气连接器,包括:(i)第一电线在一端连接至该插座之第一末端;(ii)第二电线在一端连接至该插座之第二末端;而且(i)连接器被连接至第二电气连接器之第一及第二电线之另一端用于提供连接至第二耳机,因此提供讯号路径及接地返回给予第二耳机。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立体声耳机眼镜,其中进一步:(a)框架之内部通道,(b)第二连接装置之第一及第二电线从第一鬓角部件延伸至第二鬓角部件通过内部通道。13.一种应用以提供来自节目源之第一及第二声音节目讯号至使用者之立体声耳机眼镜,其包括:(a)一眼镜框架包括(i)两个鬓角部件及(ii)眉毛部分;(b)第一及第二耳机;每个耳机包括:(i)电机转换器;(ii)用于支撑该转换器之主体;(c)每个鬓角部件包括对于耳机之可调整支撑结构;(d)该支撑结构包括:(i)第一部分被连接至该框架之眉毛部分;而且(ii)第二部分被连接至该耳机之外壳及相对于第一部分可滑动的;(e)第一及第二电气地传导部分在鬓角部件之支撑结构之第一及第二部分,该第一及第二以电气地传导部分互相成滑动电气地传导关系;(f)第三及第四电气地传导部分在鬓角部件之支撑结构之第一及第二部分,该第三及第四以电气地传导部分互相成滑动电气地传导关系;(g)第一讯号传导连接第四传导部分至耳机之一。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所述之立体声耳机眼镜,其中进一步包括一可枢转连接器介于每个支撑结构之可移动部分而且分别地附着耳机。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所述之立体声耳机眼镜,其中进一步包括:(a)电气连接器安装于鬓角部件之一,该部件用于接收来自该节目源之第一及第二节目源;(b)第二讯号导体连接第一声音节目至第一传导部分;(c)第三讯号导体连接第二传导部分至其他耳机;而且(d)第三讯号导体连接第二声音节目讯号至第三传导部分。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5项所述之立体声耳机眼镜,其中:(a)电气连接器提供接地路径给于该耳机在接地连接点可接近;而且进一步包括:(b)第五及第六电气传导部分在第一鬓角部件之支撑结构之分别的第一及第二部分,该第五及第六电气传导部分系互相成滑动电气传导关系;(c)第七及第八电气传导部分在第二鬓角部件之支撑结构之分别的第一及第二部分,该第七及第八电气传导部分系互相成滑动电气传导关系;(d)第五讯号导体连接该第八传导部分至第一耳机以提供对于耳机之接地连接;而且(e)第六讯号导体连接在连接器之接地连接至第七传导部分。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所述之立体声耳机眼镜,其中在第一及第二支撑结构之固定部分之第一电气传导部分与该个别结构之移动部分之第一及第二传导部分成同轴关系。1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7项所述之立体声耳机眼镜,其中:(a)在每个支撑结构之固定部分之第一及第二电气传导部分系互相成绝缘,而且(b)在每个支撑结构之移动部分之第一及第二传导部分系互相成绝缘。1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8项所述之立体声耳机眼镜,其中进一步包括一枢轴节点介于每个支撑结构之移动部分及分别地附接的耳机间。2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所述之立体声耳机眼镜,其中进一步包括一枢轴节点介于每个支撑结构之移动部分及分别地附接的耳机间。2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0项所述之立体声耳机眼镜,其中每个支撑装置之第一部分包括与第二部分结合之突出以限制介于两部分之相对运动。22.一种应用以提供来自节目源之第一及第二声音节目讯号至使用者之立体声耳机眼镜,其包括:(a)一眼镜框架包括(i)两个鬓角部件及(ii)眉毛部分;(b)第一及第二耳机;(c)第一节目讯号路径连接对于第一节目源之第一耳机;(d)第二节目讯号路径连接对于第二节目源之第二耳机;(e)对于与使用者耳朶分隔关系之每个耳机之储存插槽;每个储存插槽包括:(i)具有边缘组态之空腔相对于耳机部分之形状,而且附接以紧密地固定该耳机当该耳机被存放时;而且(ii)进一步形成部分以允许耳机之弹出从该空腔以从储存中释放耳机。2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2项所述之立体声耳机眼镜,其中该储存插槽包括:(a)突出翼形成该空腔之边缘,由边缘突出翼所限定之空间系小于该耳机之部分,其被接收于该空腔;而且(b)该边缘突出翼后之切除边缘沟槽,该凹沟大约地与该耳机在空腔中结合之部分相同尺寸。2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3项所述之立体声耳机眼镜,其中:(a)在鬓角部件之凹部前缘包括后方延伸唇部,其在弹性体重叠该空腔之前方部分;(b)该空腔及凹部被规划以至于耳机部分靠在该唇部,当耳机系在储存插槽。2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4项所述之立体声耳机眼镜,其中包括进一步第二空腔向后地延伸沿着该鬓角部件朝向使用者耳朶及应用于接收该节目讯号路径之部分。2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2项所述之立体声耳机眼镜,其中:(a)立体声连接器;(b)第一节目讯号路径由第一传导组所提供,该传导组之一端连接该立体连接器而且另一端连接第一耳机;(c)第二节目讯号路径由第二传导组所提供,该传导组之一端连接该立体连接器而且另一端连接第二耳机;(d)一头带具有末端被连接鬓角部件之末端,该头带包括:(i)一内部通道用于接收第一及第二导体组;(ii)对于第一及第二传导组至内部通道之进入开口;(iii)来自内部通道之第一出口在用于第一传导组之头带,(iv)来自内部通道之第二出口在用于第二传导组之头带。27.一种应用以提供来自节目源之第一及第二声音节目讯号至使用者之立体声耳机眼镜,其包括:(a)一眼镜框架包括(i)两个鬓角部件及(ii)眉毛部分;(b)第一及第二耳机;每个耳机包括:(i)电机转换器;(ii)用于支撑该转换器之主体;(c)每个鬓角部件包括对于耳机之可调整支撑结构;(d)该支撑结构包括:(i)第一部分被连接至该框架之眉毛部分;而且(ii)第二部分被连接至该耳机之外壳及相对于第一部分可滑动的;(iii)可枢转连接器介于每个支撑结构之可移动部分及分别地附接耳机间。2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7项所述之立体声耳机眼镜,其中每个支撑装置之第一部分包括与第二部分结合之突出以限制介于两部分之相对运动。图式简单说明:第一图系本发明较佳实施例之立体图;第二图系显示于第一图该鬓角部件之部分特写图式显示该耳机扣紧插槽前方之构造;第三图系第二图中沿线3-3所得之垂直截面图;第四图系显示耳机在插孔之鬓角部件之侧视图;第五图系显示在连接电缆末端之放音机之连接插头;第六图a系显示节目源插座之鬓角部件末端之部分分割图及部分剖面图。第六图b系显示第六图a所示插座结构之部分剖面立体图;第六图c系第六图b中沿线6-6所得之截面图;第七图a系显示适当传导铰链结构之切割图;第七图b系较佳铰链设计之切割图;第八图系部分切割图显示用于附接另一鬓角部件之耳机之电线连接;第九图系本发明第二实施例之完全视图;第十图a系完全视图显示用于第九图实施例之鬓角插塞;第十图b系截面图显示第十图a之插塞详细内容;第十一图系显示第九图实施例中另一鬓角插塞及被连接的耳机;第十二图系本发明第三实施例之侧视图;第十三图系显示第十二图该鬓角部件之下侧部分;第十四图系本发明第四实施例之侧视图;第十五图系显示于第十四图之实施例之侧视图,其显示一耳机在运作位置及电榄连接至节目源;第十六图系显示于第十五图之耳机及鬓角部件之分离视图,其显示耳机在存放位置如从头部侧所观察者;第十七图系第十五图平面之垂直视图显示伸缩臂末端之结构,该臂附接至鬓角部件;第十八图系第十七图中沿线18-18所得之截面图进一步说明伸缩臂之结构;第十九图系截面图显示该伸缩臂末端之结构,该臂附接于耳机;第二十图系第十九图中沿线20-20所得之截面图;第二十一图系显示于第一图中实施例之变化视图,其中头带提供该装置用于连接节目源电缆至耳机;第二十二图系描述图式显示第二十一图中该头带之详细内容;第二十三图系耳机插槽之变化视图,该插槽用于第一图及第二十一图之实施例;第二十三图A及第二十三图B系在第二十三图沿着线A-A及B-B取出截面视图;而且第二十四图系第二十三图沿着线24-24取出之截面积,其显示耳机在第二十三图之插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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