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助力驱动车 | ||
摘要 | 一种电动马达助力自行车,该车包括:用于检测由人力所决定的车辆速度的转速传感器,其中该速度与人力系统上的曲柄链轮的转动速度有对应关系;以及用于检测由辅助驱动动力所决定车速的电压/电流传感器,该车速与所述的辅助动力系统中马达的转速有对应关系;以及用于控制马达的微处理器,使得车辆在起步时,在对人力相关车速进行检测的基础上,马达开始启动;当车辆起步经过一段预先设定的时间后,如所述的人力相关车速与所述的辅助动力相关车速间的差值在事先设定的容限范围之内时,马达的驱动就持续下去,当所述的差值超出容限时,马达的驱动就被中止或降速。 | ||
申请公布号 | CN1229750A | 申请公布日期 | 1999.09.29 |
申请号 | CN99105536.5 | 申请日期 | 1999.03.19 |
申请人 | 雅马哈发动机株式会社 | 发明人 | 高田望 |
分类号 | B62M23/02 | 主分类号 | B62M23/02 |
代理机构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林长安 |
主权项 | 1.一种助力驱动车,该车同时具有人力驱动装置和辅助动力系统,其车轮可以由施加于人力驱动装置上的人力,和由辅助动力系统的助力马达提供的动力进行驱动,其特征在于:该车包括用于检测由人力所决定的车辆速度的人力相关车速检测装置,其中该速度与所述的人力动力系统上某一旋转机构的转动速度有对应关系,以及用于检测由辅助驱动动力所决定车速的辅助动力相关车速检测装置,该车速与所述的辅助动力系统中马达的转速有对应关系,以及用于控制马达的马达控制装置,使得车辆在起步时,在对人力相关车速进行检测的基础上,马达开始启动;当车辆起步经过一段预先设定的时间后,如所述的人力相关车速与所述的辅助动力相关车速间的差值在事先设定的容限范围之内时,马达的驱动就持续下去,当所述的差值超出容限时,马达的驱动就被中止或降速。 | ||
地址 | 日本静冈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