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两级自动执行机构
摘要 两级自动伺服执行机构具有提供转动输出的蜗杆传动的高减速比齿轮系。电机轴有蜗杆和同轴的小伞齿轮。电机蜗杆连续地与带同轴转动的输入扇形齿轮的第一级齿轮啮合。输入扇形齿轮断续地与带同轴转动的斜齿扇形齿轮的输出齿轮啮合。输入扇形齿轮与输出齿轮脱离啮合时,小伞齿轮与斜齿扇形齿轮啮合以直接传动输出齿轮。输入扇形齿轮与输出齿轮脱离啮合时,在电机故障时,输出齿轮上恢复弹簧经小齿轮反向驱动电机并使输出齿轮回到所需位置。
申请公布号 CN1227899A 申请公布日期 1999.09.08
申请号 CN99102281.5 申请日期 1999.02.25
申请人 易通公司 发明人 J·E·皮尔森;D·R·卡尔斯
分类号 F16K31/04 主分类号 F16K31/04
代理机构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代理人 张天安;林长安
主权项 1.蜗杆传动的自动执行机构,在电机故障时,它可自动恢复到初始位置,该执行机构包括:(a)一个电机,它具有带蜗杆和小齿轮的输出轴;(b)由上述蜗杆传动并与之啮合的第一级齿轮,上述第一级齿轮包括同轴设置并可随之转动的输入扇形齿轮;(c)与上述输入齿轮啮合的输出齿轮,该输出齿轮包括同轴设置的输出扇形齿轮,上述扇形齿轮与上述输出齿轮脱离啮合时,上述输出齿轮与上述小齿轮啮合;和(d)弹簧装置,当上述输入扇形齿轮与上述输出齿轮脱离啮合并且电机断电时,该弹簧装置可操作地将输出齿轮转动到初始位置。
地址 美国俄亥俄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