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染料混合物,其包含一或多种对应于式(1)之 偶氮 染料及一或多种对应于式(2)之偶氮染料式中:M 系 氢或 硷金属,或化学计量上相等之硷土金属;D1 系苯或 环 基团;D2 具有D1定义中之一;R1 当D1系苯环时,系氢 、具有1至4个碳原子之烷基或具有1至4个碳原子之 烷氧基 ,或当D1系环基团,则系氢或磺基;R2 当D1是苯环时 ,系氢、具有1至4个碳原子之烷基、具有1至4个碳 原子之 烷氧基或磺基,或当D1是环时,系氢或磺基;R3 系 氢 或具有1至4个碳原子之烷氧基;R4 当D2是苯环时,为 氢 、具有1至4个碳原子之烷基或具有1至4个碳原子之 烷氧基 ,或当D2是环基时,为氢;R5 当D2是苯环时,为氢、 具有1至4个碳原子之烷基、具有1至4个碳原子之烷 氧基或 磺基,或当D2是环基时,为氢或磺基;R6 系氢;R7 系氢或磺基;R 系氢或具有1至4个碳原子之烷基;Y1 系 乙烯基、-硫酸根络乙基或-硫代硫酸根络乙 基;Y2 具有Y1定义中之一;Y3 具有Y1定义中之一;X1 系氟 、溴或氯;X2 具有X1定义中之一;及基团-SO2-Y1.- SO2-Y2及-SO2-Y3相对于D1及D2之苯环的偶氮基系位于 间 位或对位或系相对于胺基而键结于间位或对位。2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染料混合物,其包含混合 比例 系90:10重量%至10:90重量%之一或多种对应于式(1)之 偶氮染料及一或多种对应于式(2)之偶氮染料。3.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染料混合物,其包含混合 比例 系70:30重量%至30:70重量%之一或多种对应于式(1)之 偶氮染料及一或多种对应于式(2)之偶氮染料。4.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染料混合物,其包含混合 比例 系55:45重量%至45:55重量%之一或多种对应于式(1)之 偶氮染料及一或多种对应于式(2)之偶氮染料。5.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至4项中任一项之染料混合物, 其中 ,式(1)及(2)染料中,R基团系氢。6.如申请专利范围 第1至4项中任一项之染料混合物,其中 ,D1及D2皆系苯环基团。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之 染料混合物,其中R1系氢、甲 氧或甲基,R2系氢或甲氧基,R4系氢、甲氧或甲基,R5 系 氢或甲氧基且Y1及Y3各系乙烯基或-硫酸根络乙 基。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至4项中任一项之混合物 ,其中X1及 X2皆系氯。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至4项中任一项之 混合物,其中X1及 X2皆系氟。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至4项中任一项之 混合物,其中R3 系氢且Y2系乙烯基或-硫酸根络乙基。11.如申请 专利范围第1至4项中任一项之染料混合物,系 用于将含有羟基及/或甲醯胺基之材料染色或印染 。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之染料混合物,其中材 料是纤 维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