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以(甲基)丙烯酸之二环戊烯氧基烷酯为底之组成物及其在建筑领域上之应用
摘要 一种作为制备合成树脂混凝土或灰泥之黏合剂,或者作为黏合初层漆或修整用涂料之用的组成物,包含:(A) 单体系统,包含:(a1)以重量计为50至90份之式(I)的二环戊烯氧基烷酯:CC (I)其中,R=H或CH3;n=1或,R1=C2-C6伸烷基;(a2)以重量计为0至25份至少一种重质(甲基)丙烯酸酯,其均聚物的玻璃化转变温度比酯(a1)的均聚物的玻璃化转变温度来得高;(a3)以重量计为0至25份至少一种重质(甲基)丙烯酸酯,其均聚物的玻璃化转变温度比酯(a1)的均聚物的玻璃化转变温度来得低;(a4)以重量计为0至25份至少一种具有至少两种(甲基)丙烯酸系不饱和性的单体;和(B)以重量计为5至30份之至少一种聚(烯丙基缩水甘油醚);及(C)一种引发系统,选自下列系统(C1)至(C4):(C1)以重量计为0﹒1至3份之至少一种衍生自C3-C18烃化合物的有机过氧化物及以重量计为0﹒1至2份之至少一种芳族胺;(C2)以重量计为0﹒1至3份之至少一种衍生自C3-C18烃化合物的有机过氧化物及以重量计为0﹒0005至2份之至少一种多价金属盐;(C3)(C1)和以重量计为0﹒0005至2份之至少一种多价金属盐的混合物;(C4)(C1)和(C2)之混合物,所有的份数都是(A)+(B)的总重为100份时的相对量。
申请公布号 TW363947 申请公布日期 1999.07.11
申请号 TW085107635 申请日期 1996.06.25
申请人 法商.艾富艾杜成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马世洛.浪客;马汀.瑟夫;悠斯.巴比尔;笛德.凡郝依
分类号 C04B24/24;C09J133/10 主分类号 C04B24/24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林志刚 台北巿南京东路二段一二五号七楼
主权项 1.一种作为制备合成树脂混凝土或灰泥之黏合剂 或者作为 黏合初层漆或作为修整用涂料之用的组成物,其特 征为其 包含:(A)单体系统,包含:(a1)以重量计为50至90份之 式(I)的二环戊烯氧基烷酯:其中,-R代表H或CH3;-n 是1或2,-R1代表C2-C6伸烷基;(a2)以重量计为0至25份 至少一种重质(甲基)丙烯酸酯,其均聚物的玻璃化 转变温 度比酯(a1)的均聚物的玻璃化转变温度来得高;(a3) 以重 量计为0至25份至少一种重质(甲基)丙烯酸酯,其均 聚物 的玻璃化转变温度比酯(a1)的均聚物的玻璃化转变 温度来 得低;(a4)以重量计为0至25份至少一种具有至少两 种(甲 基)丙烯酸系不饱和性的单体;和(B)以重量计为5至 30份 之至少一种聚(烯丙基缩水甘油醚);及(C)一种引发 系统 ,选自下列系统(C1)至(C4):(C1)以重量计为0.1至3份之 至少一种衍生自C3-C18烃化合物的有机过氧化物及 以重量 计为0.1至2份之至少一种芳族胺;(C2)以重量计为0.1 至3 份之至少一种衍生自C3-C18烃化合物的有机过氧化 物及以 重量计为0.0005至2份之至少一种多价金属盐;(C3)(C1) 和以重量计为0.0005至2份之至少一种多价金属盐的 混合 物;(C4)(C1)和(C2)之混合物,所有的份数都是(A)+(B) 的总重为100份时的相对量。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 项之组成物,其中,二环戊烯氧基 烷酯(a1)是异丁烯酸二环戊烯氧基烷酯。3.如申请 专利范围第1或2项之组成物,其中,重质(甲基) 丙烯酸酯(a2)选自异丁烯酸异冰片酯、丙烯酸异冰 片酯和 异丁烯酸特丁基环己酯。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 项之组成物,其中,重质(甲基) 丙烯酸酯(a3)选自异丁烯酸乙基三甘醇酯、丙烯酸 月桂基 酯、丙烯酸硬脂基酯、异丁烯酸壬酯、丙烯酸壬 酯、异丁 烯酸月桂基酯和异丁烯酸硬脂基酯,特别是带有具 12或更 多个碳原子的直链或支链烷基链的(甲基)丙烯酸 酯。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之组成物,其中,单 体(a4)选 自三羟甲基丙烷三异丁烯酸酯、三羟甲基丙烷三 丙烯酸酯 、双酚A二异丁烯酸酯、二异丁烯酸丁二酯、二异 丁烯酸 己二酯、二异丁烯酸三丙二醇酯和双酚A二缩水甘 油醚的 二异丁烯酸酯。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之组成 物,其中,聚(烯丙基 缩水甘油醚)(B)选自其蒸汽压低至足以使得所得的 组成物 几乎没有臭味者。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之组成 物,其中,聚(烯丙基缩水 甘油醚)(B)选自以下列式(II)、(III)和(IV)表示者:其 中,x、y、z、p、q、r、s和t分别代表2至10(含)的整 数 。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之组成物,其中,引发 系统( C1)、(C3)和(C4)之调配物中的有机过氧化物选自过 氧化 三苯醯、过苯甲酸特丁酯、2,2-双(特丁基过氧基) 丁烷和 特丁基过氧基异丙基碳酸酯。9.如申请专利范围 第1或2项之组成物,其中,引发系统( C2)和(C4)之调配物中的氢过氧化物选自氢过氧化异 丙苯 、氢过氧化特丁烷、氢过氧化丁酮和2,5-二甲基-2, 5-双 (氢过氧基)己烷。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之组 成物,其中,引发系统( C1)、(C3)和(C4)之调配物中的芳族胺者选自N,N-二甲 基 苯胺、N,N二甲基-对-甲苯胺和对-(N,N-二甲基胺基) 苯甲 醛。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之组成物,其中,引 发系统( C2)、(C3)和(C4)之调配物中的多价金属盐是重质C4-C 30 羧酸的盐类,特别値的提及的有钴(II)、钾、钙、 锆、镍 和锰的环烷酸盐和辛酸盐及它们的混合物。12.如 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之组成物,其中,其以二份 式系统形式使用,其中的组份于使用时混合。13.如 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之组成物,其中,组份之一是 由单体系统(A)和三级胺和/或引发系统(C)的金属盐 和聚 (烯丙基缩水甘油醚)(B)的其他组份及引发系统(C) 的过氧 化物和/或氢过氧化物所组成。14.一种合成树脂灰 泥组成物,其包含惰性有机填料和黏 合剂,其特征为其黏合剂之组成如申请专利范围第 1项所 定义者。15.一种混凝土组成物,其包含惰性有机填 料和黏合剂, 其特征为其黏合剂之组成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 定义者 。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之组成物,其中,以重量 计, 每100份这样的组成物中包含:-10至25份的黏合剂;及 -90至75份的该填料。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或16项 之组成物,其中,填料的 粒径介于100微米和9.5毫米之间,特别选自砂、碎石 、二 氧化矽、碳酸钙和水泥。1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5 项之组成物,其中,以重量计, 每100份这样的组成物中包含:-10至25份的黏合剂;及 -90至75份的该填料。1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5或18项 之组成物,其中,填料的 粒径介于100微米和9.5毫米之间,特别选自砂、碎石 、二 氧化矽、碳酸钙和水泥。20.一种自行均化的树脂 灰泥,其特征为其得自如申请专 利范围第14项之组成物。21.一种自行均化的混凝 土,其特征为其得自如申请专利 范围第15项之组成物。22.一种黏合初层漆组成物, 其特征为其包含如申请专利 范围第1项之组成物。23.一种修整用涂料组成物, 特别用来施用在混凝土或多 孔材料上,其特征为其包含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 之组成 物、及视情况适当与否而使用之带有至少一种无 机或有机 颜料的混合物。24.一种地板材料,特别施用于水凝 混凝土地板上,其特 征为其依序包含下列三层:-黏合的第一层,得自如 申请 专利范围第22项之初层漆组成物,施用厚度约0.1至0 .5毫 米;-合成树脂混凝土的第二层,得自如申请专利范 围第 15项之混凝土组成物,施用厚度约1至50毫米;及-修 整 用的第三层,得自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3项之涂料组 成物, 施用厚度约0.2至0.5毫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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