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闪光装置及内藏该闪光装置之图像纪录装置
摘要 本发明之闪光装置及内藏该闪光装置之图像记录装置,系从棒状光源之射出光,特别是对棒状光源之纵方向系由于比先前者较扩散,例如,亦可充分对应于横长之图像记录或短焦点距离摄影透镜之摄影画面视角,具有以广的发光照射角度,用来设定光度分布特性,并由于此,在广角侧之摄影时,比先前知之构成,使与棒状光源纵方向正交之方向的光度分布,几乎不致于改变,于与棒状光源纵方向成一致方向之光度分布特性,可扩大发光照射角度。
申请公布号 TW364069 申请公布日期 1999.07.11
申请号 TW086108513 申请日期 1997.06.18
申请人 发明人
分类号 G03B15/02;G03B15/05 主分类号 G03B15/02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主权项 1.一种闪光装置,对于来自光源之照射对象可变动 更照射角度,其特征为具备:发光部,至少在非抛物 面之大致抛物反射面及平面状之侧方反射面,接连 于矩形开口所形成反射率,和位置在由上述大致抛 物反射面及侧方反射面所形成空间内之棒状光源 所构成;光学构件,配置于上述反射伞前方,和上述 棒状光源纵方向成一致方向之大致中央部,以同方 向正交而横过之第一基准线两侧,形成有第一聚光 透镜部和第二聚光透镜部;以及改变发光照射角度 装置,藉由上述光学构件所射出,用来改变从上述 发光部之发光照射角度,使该光学构件,比由上述 第一聚光透镜部和第二聚光透镜部以单独具备时, 将来自上述棒状光源之射出光,对于与上述捧状光 源纵方向正交之方向几乎不作扩散,对于与上述棒 状光源纵方向成一致之方向,则构成具大扩散的光 学特性。2.一种闪光装置,对于来自光源之照射对 象可变更照射角度,其特征为具备:发光部,至少在 非抛物面之大致抛物反射面及平面状之侧方反射 面,接连于矩形开口所形成反射率,和位置在由上 述大致抛物反射面及侧方反射面所形成空间内之 棒状光源所构或;光学构件,配置于上述反射伞前 方,和上述棒状光源纵方向成一致方同之大致中央 部,以同方向正交而横过之第一基准线两侧,形成 有第一聚光透镜部和第二聚光透镜部;以及改变发 光照射角度装置,藉由上述光学构件所射出,用来 改变从上述发光部之发光照射角度,使该光学构件 ,以正交于上述棒状光源纵方向而从该棒状光源之 射出光,构成见有在上述棒状光源和光学构件之离 开距离大时几乎不作扩散,上述离开距离小时则作 大扩散之光学特性。3.一种闪光装置,对于来自光 源之照射对象可变更照射角度,其特征为具备:发 光部,至少在非抛物面之大致抛物反射面及平面状 之侧方反射面,接连于矩形开口所形成反射率,和 位置在由上述大致抛物反射面及侧方反射面所形 成空间内之棒状光源所构成;光学构件,配置于上 述反射伞前方,和上述棒状光源纵方向成一致方向 之大致中央部,以同方向正交而横过之第一基准线 两侧,形成有第一聚光透镜部和第二聚光透镜部; 以及改变发光照射角度装置,藉由上述光学构件所 射出,用来改变从上述发光部之发光照射角度,将 该第一聚光透镜部和第二聚光透镜部,以各各顶点 在广角摄影时,其位置在具有上述反射伞之上述矩 形开口纵方向尺寸之1/2以下离开距离,并构成具有 分别接连各顶点之透镜曲面。4.如申请专利范围 第1.2或3项之闪光装置,其中将光学构件,以第一基 准线于棒状光源纵方向横过反射伞之开口中心,配 置于上述反射伞之前方。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 或3项之闪光装置,其中光学构件之第一基准线,以 同方向正交而横过与棒状光源纵方向成一致方向 之中央部,第一聚光透镜部和第二聚光镜部,以上 述第一基准线为中心具有对称构造。6.如申请专 利范围第1.2或3项之闪光装置,其中对第一聚光透 镜部和第二聚光透镜部,具备:第一光学部,分别至 少包含各顶点并具第一聚光特性;以及第二光学部 ,接连上述第一光学部所设,具有与上述第一聚光 特性不同之第二聚光特性。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 项之闪光装置,其中以第一聚光透镜部和第二聚光 透镜部,使其各顶点,与棒状光源纵方向正交方向 之反射伞矩形开口,中心构成位置在正交于其同方 而横过之第二基准线之线上。8.如申请专利范围 第6项之闪光装置,其中以第一聚光透镜部和第二 聚光透镜部,使其各顶点,与棒状光源纵方向正交 方向之反射伞矩形开口,中心构成位置在正交于其 同方而横过之第二基准线之线上。9.如申请专利 范围第3项之闪光装置,其中将各顶点间之离开距 离,以于广角摄影时之反射伞矩形开口之纵方向尺 寸为1,设定在0.2-0.4之范围。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 项之闪光装置,其中将各顶点间之离开距离,以于 广角摄影时之反射伞矩形开口之纵方向尺寸为1, 设定在0.2-0.4之范围。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之 闪光装置,其中将第一聚光透镜部和第二聚光透镜 部,以各各之透镜曲面由复数之同心圆状壁面,构 成分割为复数透镜曲面。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 之闪光装置,其中将第一聚光透镜部和第二聚光透 镜部,以各各之透镜曲面由复数之同心圆状壁面, 构成分割为复数透镜曲面。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 项之闪光装置,其中将透镜曲面,由非球面透镜曲 面形成。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之闪光装置,其 中将透镜曲面,由非球面透镜曲面形成。15.如申请 专利范围第1.2或3项之闪光装置,其中将将改变发 光照射角度装置,至少具备移动发光部之移动机构 ,由该发光部之移动来改变上述发光部和光学构件 之位置关系,并由于变更上述发光部和光学构件之 离开距离,用来构成可改变发光照射角度。16.如申 请专利范围第1.2或3项之闪光装置,其中将改变发 光照射角度装置,至少具备移动捧状光源之移动机 构由上述棒状光源之移动。以改变光学构件或者 对于反射伞之上述棒状光源的位置关供,并由于变 更上述光学构件或者反射伞和上述棒状光源间之 离开距离,构成可改变发光照射角度。17.如申请专 利范围第1.2或3项之闪光装置,其中将改变发光照 射角度装置,至少具备移动棒状光源及反射伞之移 动机构,由移动该棒状光源及反射伞,改变对光学 构件或者反射伞之上述棒状光源位置关系,同时改 变棒状光源纵方向之反射伞开口尺寸,并由于变更 光学构件或者反射伞和棒状光源间之离开距离及 开口尺寸,构成改变发光照射角度。18.一种图像记 录装置,用来记录对应于摄像对象之图像,其特征 为内藏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闪光装置,将该闪光 装置,构成至少其照射对象成为摄像对象时动作。 19.一种图像记录装置,用来记录对应于摄像对象之 图像,其特征为内藏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闪光装 置,将该闪光装置,构成至少其照射对象成为摄像 对象时动作。20.一种图像记录装置,用来记录对应 于摄像对象之图像,其特征为内藏申请专利范围第 3项之闪光装置,将该闪光装置,构成至少其照射对 像成为摄像对象时动作。2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8. 19或20项之图像记录装置,其中在闪光装置光学构 件之第一聚光透镜部和第二聚光透镜部,分别至少 具备:第一光学部,包含各顶点具有第一聚光特性; 以及第二光学部,连接上述第一光学部而设,具有 与上述第一聚光特性不同之第二聚光特性。22.如 申请专利范围第18.19或20项之图像记录装置,其中 将于闪光装置之改变发光照射角度装置,至少具备 移动发光部之移动机构,并由于使上述发光部之移 动,使上述发光部和光学构件之位置关系改变,而 变更上述发光部和光学构件之离开距离,用来构成 可改变发光照射角度。2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8.19 或20项之图像记录装置,其中将于闪光装置之改变 发光照射角度装置,至少具备移动发光部之移动机 构,并由上述棒状光源之移动,对于光学构件或者 反射伞来改变上述棒状光源之位置关系,并由于变 更上述光学构件或者反射伞和上述棒状光源之离 开距离,用来构成可改变发光照射角度。24.如申请 专利范围第18.19或20项之图像记录装置,其中将于 闪光装置之改变发光照射角度装置,至少具备棒状 光源及移动反射伞之移动机构,由上述棒状光源及 反射伞之移动,改变对于光学构件或者反射伞之上 述棒状光源之位置关系,同时改变上述棒状光源纵 方向之上述反射伞之开口尺寸,并由于变更上述光 学构件或者反射伞和上述棒状光源间之开口尺寸, 构成可改变发光照射角度。图式简单说明: 第一图,依本发明闪光装置为1实施例要部之光学 构件一具体例以模态所示正面图。 第二图表示于第一图正面图中于A-A线剖面中央部 之放大剖面图。 第三图由第1实施例所得光度分布特性图,同第三 图(a)为正交于棒状光源纵方向之光度分布特性图, 同第三图(b)为棒状光源纵方向之光度分布特性图 。 第四图依本发明闪光装置之光学构件要部以模态 表示其他具体例正面图。 第五图依本发明闪光装置第2实施例之发光装置部 要部以模态表示之正面图。 第六图表示于第五图之正面图中表示A-A线剖视之 剖面图。 第七图表示于第五图之正面图中表示B-B线剖面之 剖面图。 第八图由第2实施例所得光度分布特性图,同第八 图(a)为于棒状光源踪方向之望远侧光度分布特性 图,同第八图(b)为于棒状光源纵方向之广角侧光度 分布特性图。 第九图由第2实施例所得光度分布特性,同第九图(a )为正交于棒状光源纵方向之望远侧光度分布特性 图,同第九图(b)为正交于棒状光源纵方向之广角侧 光度分布特性图。 第十图为第八图(b)从获得光度分布特性之光学构 件使用其顶点间距离加大之光学构件于第2实施例 所得在棒状光源纵方向之广角侧光度分布特性图 。 第十一图依本发明之图像记录装置一实施例以模 态所示正面图。 第十二图说明先前之可变照射角闪光装置剖面图 。 第十三图说明先前之可双照射角闪光装置斜视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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