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用于治疗皮肤样本的雷射系统,包含: 一个长脉冲亚历山得莱特雷射可产生1至50焦耳能 量并可产生具有5至100亳秒之间之一有效持续时间 、10至50焦耳/每平方公分之间之一能量流率和从0. 1至10平方公分之光点尺寸的雷射光输出脉冲;以及 一光线传输系统可传导该雷射光输出脉冲至一病 人的皮肤目标。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系 统,其中该亚历山得莱特雷射之一共振腔产生一个 具有多重共振模式的雷射光输出脉冲。3.如申请 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系统,其中该亚历山得莱特 雷射之一共振腔具有一半球形构造。4.如申请专 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系统,其中该亚历山得莱特雷 射包含一屈曲及完全反射的镜子和一平坦或几近 平坦之部份反射的镜子用以定义该包含一亚历山 得莱特增益媒体的共振腔。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 项所述之系统,其中该亚历山得莱特雷射包合含一 屈曲及完全反射的镜子和一平坦或几近平坦之部 份反射的镜子用以定义该包含一亚历山得莱特增 益媒体的共振腔,其中至少一该镜子的曲率半径比 在该雷射光输出脉冲的产生期间在该亚历山得莱 特增益媒体内所产生之热透镜的聚焦长度为短。6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系统,其中该亚历山 得莱特雷射包合含一屈曲及完全反射的镜子和一 平坦或几近平坦之部份反射的镜子用以定义该包 含一亚历山得莱特增益媒体的共振腔,其中至少一 该镜子的曲率半径比在该镜子之间的长度为短。7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所述之系统,其中该镜子之 间的长度系比包含在该雷射光输出脉冲的产生期 间在该亚历山得莱特增益媒体内所产生之热透镜 贡献之该至少一镜子的曲率半径为短。8.如申请 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系统,其中该光线传输系统 分布该雷射光输出脉冲于该皮肤目标之至少一平 方公分的面积上。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 系统,其中该亚历山得莱特雷射在0.5至10秒之间产 生该雷射光输出脉冲。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 述之系统,其中该长脉冲亚历山得莱特雷射包含: 一亚历山得莱特增益媒体; 至少一闪光灯适用于驱动该亚历山得莱特增益媒 体;一电源连接以提供能量于该至少一闪光灯;以 及 一形成网路的有效脉冲藉该电源而控制该至少一 闪光灯的驱动。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所述之 系统,其中该形成网路的有效脉冲包含至少一跨越 该电源而切换该至少一闪光灯的电晶体。12.如申 请专利范围第10项所述之系统,其中该形成网路的 有效脉冲包含二或更多跨越该电源而平行连接以 切换该至少一闪光灯的电晶体。13.如申请专利范 围第10项所述之系统,其中该形成网路的有效脉冲 经由该至少一闪光灯而调节该电流以产生一包含 在其持续时间一系列次脉冲的雷射光输出脉冲。 14.一种用于治疗皮肤样本的雷射系统,包含: 一个增益媒体; 至少一闪光灯适用于驱动该增益媒体; 一电源连接以提供能量于该至少一闪光灯;以及 一形成网路的有效脉冲藉该电源而控制该至少一 闪光灯的驱动并经由该至少一闪光灯而调节该电 流以产生一包含在其持续时间一系列次脉冲的雷 射光输出脉冲;以及 一光线传输系统可传导该雷射光输出脉冲至一病 人的皮肤目标。15.一种毛发袪除的雷射系统,包含 : 一个长脉冲亚历山得莱特雷射可产生具有5至100毫 秒之间之一持续时间和一10至50焦耳/每平方公分 之间之一能量流率的雷射光输出脉冲;以及 一光线传输系统可传导该雷射光输出脉冲至一病 人之有毛发的皮肤。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5项所 述之系统,更包含一敷于皮肤并对该雷射光输出脉 冲的感应可看得见之局部的指示器。17.如申请专 利范围第16项所述之系统,该局部的指示器提供一 显示已以该雷射输出脉冲治疗过的那些皮肤的辐 射标识予一施手术者。1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5项 所述之系统,更包含一个敷在皮肤以促进该雷射光 输出脉冲的连结深入该皮肤之指数配合的局部设 置。1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8项所述之系统,其中该 指数配合的设置和一个辐射标识系容置于一个普 通局部地敷用的媒体。2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5项 所述之系统,其中该长脉冲亚历山得莱特雷射包含 : 一个亚历山得莱特增益媒体; 至少一闪光灯适用于驱动该增益媒体; 一电源连接以提供能量于该至少一闪光灯;以及 一形成网路的有效脉冲藉该电源而控制该至少一 闪光灯的驱动。2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0项所述之 系统,其中该形成网路的有效脉冲经由该至少一闪 光灯而调节该电流以产生一包含在其持续时间一 系列次脉冲的雷射光输出脉冲。22.一种用于治疗 有缺陷血管的套件,包含: 一接近红外线光源藉适于促使该血管破坏的光而 用于辐射该血管;以及 对该光源的指引以指示在辐射该血管和注射一硬 化剂进入该血管之间等候一驻留时间。23.如申请 专利范围第22项所述之套件,更包含一个适于注射 进入该血管的硬化剂。2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2项 所述之套件,其中该指引命令一在12小时至6个月之 间的驻留时间。2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2项所述之 套件,其中该光源系适于以一相应于该血管之一热 弛缓时间的脉冲持续时间辐射该血管。26.如申请 专利范围第25项所述之套件,其中该光源在该选择 之脉冲持续时间产生一系列个别的光脉冲。27.如 申请专利范围第25项所述之套件,其中该脉冲持续 时间系在1和100毫秒之间。2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2 项所述之套件,其中该光源系一亚历山得莱特雷射 。2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2项所述之套件,更包含一 自该接近红外线光源反应至光的标识。图式简单 说明: 第一图系一描绘本发明用于皮肤样本治疗之亚历 山得莱特雷射系统的概略视图; 第二图A和第二图B系两个亚历山得莱特雷射系统 之实施例的概略视图; 第三图系显示该雷射系统之一独创之闪光灯驱动 器的电路图; 第四图A和第四图B分别系脉冲周期加热和常数振 幅加热之能量/感应温度之时间函数的分布图; 第五图系血红素和黑色素之光谱吸收作用的分布 图; 第六图系一依据本发明以显示毛发袪除的过程图; 第七图A和第七图B系依据本发明之二实施例而描 绘组合光和硬化治疗之技术的过程图; 第八图显示一血管的剖面和藉使用577至585极微米 之光以与接近红外线相对应之增益的不同效果;以 及 第九图系对于能量流率之不同组合和脉冲组合而 描绘腿血管切除之百分比的图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