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桌灯(二)联合(二)
摘要 本创作系有关于一种第八六三○三九四一号「桌灯(二)」之联合(二),尤指一外形独特、崭新之设计,完全符合新式样形状要求,实属极具新创作型态设计者。如附图所揭示,本创作桌灯系具有一半圆球形之灯罩,灯罩下缘形成一环凸缘,可赋于一种层次分明之意像,灯罩底部凸设有一短杆体,灯罩后侧枢设于二细长的平行伸缩杆上端,二伸缩杆相互交织出一种鲜明之美感意像,二伸缩杆间并设有一横杆连接,二伸缩杆下端枢设于一底座后侧之弧形凸体上,该底座概呈圆形,其顶面设有一半圆球形之开关,该开关上设有如同棒球的饰纹;整体观之,本创作流露出一外观形体独特别致,可显见高雅大方且具美感之造形,确属首先创作,充分符合新式样之专利要件。
申请公布号 TW359532 申请公布日期 1999.05.21
申请号 TW086303941U02 申请日期 1998.05.18
申请人 竹祥灯业工厂有限公司 发明人 林志泽
分类号 主分类号
代理机构 代理人 王云平 台北巿大安区复兴南路一段二三七号十二楼之一
主权项 一种如图所示「桌灯(二)联合(二)」之形状者。图 式简单 说明:第一图系本创作之立体图。第二图系本创作 之前视 图。第三图系本创作之后视图。第四图系本创作 之左侧视 图。第五图系本创作之右侧视图。第六图系本创 作之俯视 图。第七图系本创作之仰视图。第八图系本创作 伸缩杆伸 长之立体图。
地址 台北县五股乡中兴路一段一五一巷三十三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