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在气相中聚合烯烃的方法
摘要 本发明系关于一种于聚合区段连续制造呈气相之乙烯(共)聚合物之方法,包括该(共聚)单体之实质气态反应混合物通过该聚合区段。此外,该方法包括将由气态反应混合物与固体(共)聚合物生成的混合物(A)移入解除加压区段,及将混合物(A)分离成固相(B)及气相(C)返回聚合区段。固相(B)接受(1)至少一次非失活化冲洗活性催化残余物,及随后(2)使用氮、水及氧之气态混合物作失活化冲洗。如此所得(共)聚合物具有极低含量之未反应之(共聚)单体及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且具有高白度指数及随时间之长期热安定性。
申请公布号 TW357152 申请公布日期 1999.05.01
申请号 TW084104784 申请日期 1995.05.15
申请人 BP化学有限公司 发明人 史蒂芬K.李;布劳欧.格瑞诺伊勒;葛福雷.查浦曼;迈克尔B.鲍尔
分类号 C08F2/34;C08F210/02 主分类号 C08F2/34
代理机构 代理人 康伟言 台北巿南京东路三段二四八号七楼;恽轶群 台北巿松山区南京东路三段二四八号七楼
主权项 1.一种连续制造乙烯聚合物之方法,其系藉由在一 大于大 气压之压力及气相下,于反应区段内通过一种包括 乙烯之 实质气态反应混合物,以进行乙烯的催化性聚合作 用,该 方法之特征在于该方法又包括:-将由包括未转化 单体与 含催化性残余物之固体聚合物之气态反应混合物 所形成的 一混合物(A)由该聚合区段移至一解除加压区段;及 -于减 压后将混合物(A)分离成一固相(B)及一气相(C),气相 (C) 被直接或间接地送至聚合区段,令固相(B)接受:(1) 使用 气体或气态混合物进行至少一次非失活化冲洗,该 气体或 气态混合物系实质上不含有任何对活性催化性残 余物之任 何毒剂,而得一气相(D),以及随后(2)使用氮、水及 氧所 组成之气态混合物进行一失活化冲洗。2.如申请 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特征在于由非失活化 冲洗所得之该气相(D)被直接或间接地送至聚合区 段。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特征在于混 合物(A)之 分离与非失活化冲洗同时于该解除加压区段中进 行,以及 由非失活化冲洗所得之气相(C)及气相(D)系共同直 接或间 接地被送至该聚合区段。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 之方法,其特征在于由不同于混 合物(A)之分离之方式来进行的非失活化冲洗所得 之气相( D),系至少部份地呈一冲洗气体而于该非失活化冲 洗中循 环。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特征在于该 聚合区段 中所使用之气态反应混合物包括乙烯、氢、至少 一种惰性 气体。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特征在于 该非失活化 冲洗所使用之气体或气态混合物系选自于氮。7.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气态 反应 混合物及该气态反应混合物之各成份中之一或多 者系与氮 混合。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特征在于 该失活化冲 洗所用水量系相对于受冲洗之聚合物而为50至4000 百万分 一重量份(ppm)。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之方法,其 特征在于该失活化冲 洗所用水量系相对于受冲洗之聚合物而为100至2000 百万 分一重量份(ppm)。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 其特征在于该失活化冲 洗所用之氧量系相对于受冲洗之聚合物而为5至 1000百万 分一重量份(ppm)。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之方法 ,其特征在于该失活化 冲洗所用之氧量系相对于受冲洗之聚合物而为10 至500百 万分一重量份(ppm)。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 法,其特征在于该非失活化 冲洗及/或失活化冲洗期间,该固相以相对于冲洗 气体呈 逆流方向藉重力流出成稠密连续相。13.如申请专 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特征在于该固相接受 非失活化冲洗之平均停留时间共计为2至180分钟。 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特征在于该非 失活化 冲洗系在40至110℃及0.1至0.4MPa之绝对压力下进行 。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特征在于该 固相接受 失活化冲洗之平均停留时间为0.2至5小时。16.如申 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特征在于该非失活化 冲洗系在35至105℃以及0.05至0.4MPa之绝对压力下进 行 。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特征在于该 失活化冲 洗用之气态混合物系经由将氧或空气加至氮,或加 至氮与 水之预混物制备,添加系使用压缩机唧筒进行,其 中载气 为氮或氮与水之预混物。18.一种连续制造乙烯共 聚合物之方法,其系藉由在一大 于大气压之压力及气相下,于反应区段内通过一种 包括乙 烯及至少一种共聚单体之实质气态反应混合物,以 进行乙 烯与至少一种共聚单体的催化性共聚合作用,该方 法之特 征在于该方法又包括:-将由包括未转化共聚单体 与含催 化性残余物之固体共聚合物之气态反应混合物所 形成的一 混合物(A)由该聚合区段移至一解除加压区段;及- 于减压 后将混合物(A)分离成一固相(B)及一气相(C),气相(C) 被 直接或间接地送至聚合区段,令固相(B)接受:(1)使 用气 体或气态混合物进行至少一次非失活化冲洗,该气 体或气 态混合物系实质上不含有任何对活性催化性残余 物之任何 毒剂,而得一气相(D),以及随后(2)使用氮、水及氧 所组 成之气态混合物进行一失活化冲洗。19.如申请专 利范围第18项之方法,其特征在于由非失活 化冲洗所得之该气相(D)被直接或间接地送至聚合 区段。2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8项之方法,其特征在 于混合物(A) 之分离与非失活化冲洗同时于该解除加压区段中 进行,以 及由非失活化冲洗所得之气相(C)及气相(D)系共同 直接或 间接地被送至该聚合区段。2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 18项之方法,其特征在于由不同于 混合物(A)之分离之方式来进行的非失活化冲洗所 得之气 相(D),系至少部份地呈一冲洗气体而于该非失活化 冲洗 中循环。2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8项之方法,其特征 在于该聚合区 段中所使用之气态反应混合物包括乙烯、氢、至 少一种惰 性气体,以及至少一种烯属共聚单体。23.如申请专 利范围第18项之方法,其特征在于该非失活 化冲洗所使用之气体或气态混合物系选自氮。24.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8项之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气态 反 应混合物及该气态反应混合物之各成份中之一或 多者系与 氮混合。2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8项之方法,其特征 在于该失活化 冲洗所用水量系相对于受冲洗之共聚合物而为50 至4000百 万分一重量份(ppm)。2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5项之方 法,其特征在于该失活化 冲洗所用水量系相对于受冲洗之共聚合物而为100 至2000 百万分一重量份(ppm)。2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8项之 方法,其特征在于该失活化 冲洗所用之氧量系相对于受冲洗之共聚合物而为5 至1000 百万分一重量份(ppm)。2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7项之 方法,其特征在于该失活化 冲洗所用之氧量系相对于受冲洗之共聚合物而为 10至500 百万分一重量份(ppm)。2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8项之 方法,其特征在于该非失活 化冲洗及/或失活化冲洗期间,该固相以相对于冲 洗气体 呈逆流方向藉重力流出成稠密连续相。30.如申请 专利范围第18项之方法,其特征在于该固相接 受非失活化冲洗之平均停留时间共计为2至180分钟 。3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8项之方法,其特征在于该 非失活 化冲洗系在40至110℃及0.1至0.4MPa之绝对压力下进 行。3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8项之方法,其特征在于 该固相接 受失活化冲洗之平均停留时间为0.2至5小时。33.如 申请专利范围第18项之方法,其特征在于该非失活 化冲洗系在35至105℃以及0.05至0.4MPa之绝对压力下 进 行。3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8项之方法,其特征在于 该失活化 冲洗用之气态混合物系经由将氧或空气加至氮,或 加至氮 与水之预混物制备,添加系使用压缩机唧筒进行, 其中载 气为氮或氮与水之预混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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