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具有警示装置之高尔夫球推杆
摘要 本创作系有关于一种具有警示装置之高尔夫球推杆,包含有:一球杆,系为一具弹性之杆体,其二端分别固设有一握把及一球头;一警示装置,系设于该球杆中,该警示装置包含有一控制单元以及与该控置单元电性连接之一电池、一电源开关、一光电感测器及一喇叭;其中该光电感测器,具有一发射端及一接受端,系分别固设于该球杆预定位置,且该发射端发出之光源讯号可被该接受端接收而形成一电性通路;而该控制单元,系用以当使用者挥杆姿势不当,使该球杆产生弯曲变形,造成该接受端无法接受该发射端发射之讯号而形成断路时,可作动该喇叭发出一警示声响者。
申请公布号 TW353967 申请公布日期 1999.03.01
申请号 TW087213457 申请日期 1998.08.17
申请人 金东镐 发明人 金东镐
分类号 A63B53/12 主分类号 A63B53/12
代理机构 代理人 廖德英 台中巿永春东一路五四九号三楼
主权项 1.一种具有警示装置之高尔夫球推杆,包含有:一球杆,系为一具弹性之杆体,其二端分别固设有一握把及一球头;一警示装置,系设于该球杆中,该警示装置包含有一控制单元以及与该控置单元电性连接之一电池、一电源开关、一光电感测器及一喇叭;其中该光电感测器,具有一发射端及一接受端,系分别固设于该球杆预定位置,且该发射端发出之光源讯号可被该接受端接收而形成一电性通路;而该控制单元,系用以当使用者挥杆姿势不当,使该球杆产生弯曲变形,造成该接受端无法接受该发射端发射之讯号而形成断路时,可作动该喇叭发出一警示声响者。2.依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有警示装置之高尔夫球推杆,其中该光电感测器系为一红外线感应开关者。3.依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有警示装置之高尔夫球推杆,其中该光电感测器之发射端系固设于该球杆外周面,邻近该球头位置,而该接受端系固设于该球杆外周面,邻近该握把位置者。4.依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有警示装置之高尔夫球推杆,其中该球杆系为一中空之杆体,而该光电感测器之发射端与该接受端系分别固设于该球杆中空内部之二侧端者。图式简单说明:第一图系本创作一较佳实施例之立体图。第二图系第一图沿2-2方向之剖视图。第三图系第一图沿3-3方向之剖视图。第四图系本创作一较佳实施例之警示装置之电路流程图。第五图系本创作一较佳实施例之使用示意图。
地址 韩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