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用以制备最终聚合物多元醇之半分批方法,其包括于一种晶种聚合物多元醇之存在下,在一个分批反应器内且于一种聚氧伸烷基多元醇介质内,原地聚合一种或多种烯属未饱和单体,其中该一种或多种烯属未饱和单体系择自于下列群中:苯乙烯、丙烯、亚乙烯基二氯、甲基丙烯、-甲基苯乙烯、经卤化苯乙烯类、丙烯酸及经取代丙烯酸单体以及此等之混合物,其中该聚氧伸烷基多元醇系为一种含活性氢引发剂与一环氧烷或环氧烷混合物之聚合产物,其中该最终聚合物多元醇中之0.25至3wt%的聚合物固体系来自于该晶种聚合物多元醇,及其中该最终聚合物多元醇,相较于在无该晶种聚合物多元醇之存在下来制备之同样制备的聚合物多元醇,具有一更宽广的粒径分布,其中该晶种聚合物多元醇具有一平均粒径介于0.1至5之范围,且该原地聚合反应系于80至150℃之间的反应温度下进行。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半分批方法,其中该一种或多种烯属未饱和单体系择自于下列群中:苯乙烯、丙烯、亚乙烯基二氯及此等之混合物。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半分批方法,其中该晶种聚合物多元醇提供该最终聚合物多元醇中0.5至2.5wt%之聚合物固体。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半分批方法,其中该晶种聚合物多元醇提供该最终聚合物多元醇中0.5至2wt%之聚合物固体。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半分批方法,其中该晶种聚物多元醇于初始时被馈送至该反应器中。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半分批方法,其中该晶种聚合物多元醇及该聚氧伸烷基多元醇介质被预先混合且于初始时被馈送至该反应器中。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半分批方法,其中该晶种聚合物多元醇系如同一进料流而被添加至该反应器内。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半分批方法,其中该一种或多种烯属未饱和单体及该晶种聚合物多元醇被预先混合并如同一进料流而被添加至该反应器内。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半分批方法,其中该聚氧伸烷基多元醇及该晶种聚合物多元醇被预先混合并如同一进料流而被添加至该反应器内。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半分批方法,其中一部分的该晶种聚合物多元醇于初始时被馈送至该反应器内,而其差额则如同一进料流而被加至该反应器中。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半分批方法,其中该晶种聚合物多元醇系藉由一半分批方法来制备。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半分批方法,其中该晶种聚合物多元醇系藉由一连续方法来制备。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半分批方法,其中该晶种聚合物多元醇具有一平均粒径介于0.2至2之范围。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半分批方法,其中该晶种聚合物多元醇系经由于一聚醚多元醇介质中,原地聚合一种或多种烯属未饱和单体来予以制备。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之半分批方法,其中该晶种聚合物多元醇系经由原地聚合苯乙烯来予以制备。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之半分批方法,其中该晶种聚合物多元醇系藉由原地聚合苯乙烯及丙烯来予以制备。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6项之半分批方法,其中该苯乙烯对丙烯之比値系介于40/60至95/5之范围。1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6项之半分批方法,其中该苯乙烯对丙烯之比値系介于65/35至90/10之范围。1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半分批方法,其中该晶种聚合物多元醇系为一种由多胺与异氰酸酯反应所制得的PHD聚合物多元醇。2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半分批方法,其中该晶种聚合物多元醇系为一种由烷醇胺与多异氰酸酯反应所制得之PIPA聚合物多元醇。2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半分批方法,其中该晶种聚合物多元醇系为一种由二胺与环氧树脂之反应而制得者。2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半分批方法,其中,相较于无该晶种聚合物多元醇之存在下所制备之同样制备的聚合物多元醇,该最终聚合物多元醇具有一更低的黏度。2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半分批方法,其中该晶种聚合物多元醇具有一固体含量系为10至60wt%。2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半分批方法,其中该晶种聚合物多元醇具有一相同于该最终聚合物多元醇之固体含量。2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半分批方法,其中该晶种聚合物多元醇系使用相同于该最终聚合物多元醇所用之单体来加以制备。2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半分批方法,其中该晶种聚合物多元醇系使用相同于该最终聚合物多元醇所用之基础聚合物多元醇介质来加以制备。2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半分批方法,其中该晶种聚合物多元醇之组成大致相同于该最终聚合物多元醇之组成。2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半分批方法,其中该原地聚合反应系于90至130℃之反应温度下进行。2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半分批方法,其中该等反应物系藉由一初始反应器进料,如同一进料流或此二种方式而被添加至该反应器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