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防止复制的记录和重放系统
摘要 记录系统(300)能够允许对受保护的广播进行单次记录。此后的非法复制是通过编码一个信号而使其被禁止的,该信号使得在重放非法拷贝期间广播被弄乱(220)。广播被编码成表示单次复制是合法的(250)。如果复制是合法的,则控制信号被输入到记录装置,在其中信号被调控以便进行记录,并在把已调控的信号放置到记录媒体上之前,对复制防止信号进行编码。这样,如果进行第二次复制(它是非法的),则复制防止信号将使得记录的第二拷贝被弄乱,以使得拷贝对于非法复制者没有价值(235)。
申请公布号 CN1209247A 申请公布日期 1999.02.24
申请号 CN96180133.6 申请日期 1996.12.20
申请人 索尼电子有限公司 发明人 井上肇;C·C·李
分类号 H04N5/76;H04N7/167 主分类号 H04N5/76
代理机构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代理人 程天正;王忠忠
主权项 1.一种用于有选择地允许对广播进行单次合法复制的记录设备,包括:接收装置,用于接收广播信号;译码器,用于译码所接收的广播信号,以便确定对广播的复制防止,所述译码器导致产生复制控制信号;第一开关,它被连接成用于接收广播及响应于复制控制信号,以便在控制信号表示允许至少复制一次广播时,允许广播从该开关被输出;连接到第一开关的记录器,用于把广播记录在记录媒体上,所述记录器包括用于调控广播信号以便将其复制在记录媒体上的多个单元,所述多个单元包括第一单元,它用于在复制防止信号已被放置到广播中时输出被弄混乱的广播信号,以及连接在第一单元和记录媒体之间的第一复制防止发生器,它用于在复制控制信号表示允许一次记录时,把复制防止信号放置在广播中以防止额外地进行记录。
地址 美国新泽西州
您可能感兴趣的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