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带陶瓷放电室的金属卤化物灯
摘要 放电室具有两个端子(6),每个端子包括一个拉长形细管(12),内部部分(14)为一种由抗卤化物金属(钨)制成的针,其最大外径为0.4mm,而且被一种陶瓷材料制成的管状护筒(20、21)包住,这种陶瓷材料为一种同心的铝的氧化物管(护筒),其中,外面部分(13)采用玻璃焊剂(18)通长密封,而内部部分(14)在用玻璃焊剂(18)密封时,距离护筒(20,21)始端的长度至少要超过1mm。
申请公布号 CN1204138A 申请公布日期 1999.01.06
申请号 CN98115133.7 申请日期 1998.06.26
申请人 电灯专利信托有限公司 发明人 R·胡廷格;S·朱恩斯特
分类号 H01J61/36 主分类号 H01J61/36
代理机构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代理人 马铁良;王忠忠
主权项 1.带陶瓷放电室(4)的金属卤化物灯,陶瓷放电室(4)由铝的氧化物制成,其中,放电室带有两个由陶瓷填塞进行密封的端子(6),每个端子都包含一种长形细管(12)一下文称为填塞细管,而且,导电引线(9、10)经过该填塞细管(12)而导入灯内,其外部由玻璃焊剂密封,该引线与由针形的内部部分(14)和外面部分(13)所组成的放电相联系,其中,带有柱柄(15)的电极(16)固定在引线上,电极(16)伸至放电室内部,其特征在于,内部部分(14)为一种抗卤化物金属制成的针,它的最大外径为0.4mm,并被一种管状护筒(20、21)一下文称为护筒一包住,护筒由含铝的金属或陶瓷材料制成,其中,在进行玻璃焊剂(18)密封时,引线的外面部分(13)至少要大于其位于填塞细管内的长度,引线的内部部分(14)有一段在与外面部分连接时,要大于一定的长度,该长度至少要超过护筒(20、21)一小段。
地址 联邦德国慕尼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