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监控接触器动作之方法
摘要 当一接触器(12)由一未致动状态至已致动状态之动作启始时,传导至接触器线圈(16)之一初始电流的最大值系作判定。一旦接触器(12)已系动作至闭合状态,其保持电流系被检查以判定是否超过一参考电流。参考电流系该最大初始电流之一预定函数。若参考电流系小于该保持电流,将提供一个故障讯号。于本发明之另一个实施例中,一个感测器(120)系提供以感测其与接触器(12b)之一电枢(50b)连接的可动接点(20b、22b)之位置。
申请公布号 TW347542 申请公布日期 1998.12.11
申请号 TW086107922 申请日期 1997.06.06
申请人 伊藤公司 发明人 查尔士约瑟夫丹尼斯;瑞察约翰方斯
分类号 H01H33/00 主分类号 H01H33/0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林镒珠 台北巿长安东路二段一一二号九楼
主权项 1.一种监控接触器(12)动作之方法,其包含步骤有:藉着使电流启始流至接触器之一线圈(16),接触器(12)由未致动状态启始动作至已致动状态;判定传导至接触器线圈之一初始电流値;判定一参考电流値,其系为传导至接触器线圈之初始电流値的一预定函数;在使接触器已由未致动状态至已致动状态之初始动作的足够时间过后,判定传导至接触器线圈之一动作电流値;及藉着判定传导至接触器线圈之动作电流是否超过参考电流,以判定接触器是否已由未致动状态动作至已致动状态。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使电流启始流至接触器(12)之线圈(16)的步骤,包括允许传导至线圈之初始电流値增加至一最大初始电流;该判定传导至接触器线圈之初始电流値的步骤,包括感测传导至线圈之初始电流以检测传导至线圈之初始电流的一最大値;该判定一参考电流値的步骤,包括判定其系传导至线圈之初始电流之检测最大値的一预定函数之一参考电流値。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方法,更包括检测当接触器系于已致动状态时该接触器(12)之一误动作发生的步骤,藉着重复地判定当接触器维持于已致动状态时该动作电流是否超过参考电流。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方法,更包括提供代表接触器(12)误动作之一个讯号的步骤,其系在判定传导至接触器线圈(16)之动作电流是否超过参考电流的步骤中,而产生该传导至接触器线圈之动作电流系大于参考电流的一判定结果之情况下。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方法,更包括步骤有:当执行接触器(12)由未致动状态至已致动状态之启始动作的步骤时,启一时间计数;检查该时间计数,以判定一预定长度之时间何时已过;及执行判定当该预定长度之时间已过时,接触器是否已由未致动状态动作至已致动状态之该步骤。6.一种监控接触器(12)动作之方法,其包含步骤有:提供一输入讯号;因应该输入讯号,启始接触器由未致动状态至已致动状态之动作;因应该输入讯号,启始一时间计数;检查该时间计数,以判定一预定长度之时间何时已过;及判定接触器在该预定长度之时间结束时,是否已由未致动状态动作至已致动状态。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所述之方法,更包括步骤有:判定在执行启始该时间计数的步骤之前,接触器(12)是否系于未致动状态;及因应在执行启始该时间计数的步骤之前该接触器并非于未致动状态之一判定,提供代表一接触器误动作之一个讯号。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所述之方法,更包括重复地判定接触器(12)在预定长度之时间过后是否系于已致动状态,其系在已执行判定接触器在预定长度之时间结束时是否已由未致动状态动作至已致动状态的步骤后。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重复地判定接触器(12)在预定长度之时间过后是否系于已致动状态的步骤,包括判定在接触器致动至已致动状态后每当经过一预定长度之时间时该接触器是否系于已致动状态。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判定接触器(12)是否已由未致动状态动作至已致动状态的步骤,包括判定其超过一预定値之电流是否系传导至接触器之一线圈。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接触器(12)包括一可动构件(132),可动构件(132)当接触器于未致动状态时系在一第一位置而当接触器于已致动状态时系在一第二位置,该判定接触器在预定长度之时间结束时是否已由未致动状态动作至已致动状态的步骤,包括感测该可动构件是否系于第二位置。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所述之方法,更包括步骤有:在执行接触器由未致动状态至已致动状态之启始动作的该步骤前,判定该接触器(12)是否系于未致动状态;及因应在执行接触器由未致动状态至已致动状态之启始动作的该步骤前该接触器系于并非未致动状态之一状态的判定,提供一个接触器误动作讯号。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接触器(12b)包括一可动构件(132),可动构件(132)当接触器于未致动状态时系在一第一位置而当接触器于已致动状态时系在一第二位置,该方法更包括藉着感测该可动构件是否系在第一位置而判定接触器是否系于未致动状态的步骤。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接触器(12b)包括一可动构件(132),可动构件(132)当接触器于未致动状态时系在一第一位置而当接触器于已致动状态时系在一第二位置,该方法更包括藉着感测该可动构件是否系在第二位置而判定接触器是否系于已致动状态的步骤。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接触器(12b)包括一可动构件(132),可动构件(132)当接触器于未致动状态时系在一第一位置而当接触器于已致动状态时系在一第二位置,该方法更包括步骤有:藉着感测在接触器由未致动状态至已致动状态之启始动作该步骤启始前,该可动构件是否系在第一位置,以判定接触器是否系于未致动状态;及因应在接触器由未致动状态至已致动状态之启始动作所该可动构件系并非在第一位置之感测,提供代表一接触器误动作之一个讯号。16.一种监控接触器动作之方法,其包括步骤有:启始一接触器(12)由一未致动状态至已致动状态之动作;在接触器由未致动状态至已致动状态之动作启始后之一第一预定时间期间内,判定传导至接触器之一线圈(16)的电流最大値;判定一参考电流,其系在第一预定时间期间内传导至该接触器(12)之线圈(16)的电流最大値之一函数;在接触器由未致动状态至已致动状态之动作启始后之一第二预定时间期间结束时,判定传导至接触器线圈之电流値是否超过参考电流;及若在该第二预定时间期间结束时传导至接触器线圈之电流系大于参考电流,提供代表接触器由未致动状态至已致动状态之动作失误的一个讯号。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6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在接触器由未致动状态至已致动状态之动作启始后之第一预定时间期间内判定传导至接触器(12)之线圈(16)的电流最大値之多骤,包括在第一预定时间期间内量测传导至接触器线圈之电流。1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6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在接触器由未致动状态至已致动状态之动作启始后之第二预定时间期间结束时判定传导至接触器(12)之线圈(16)的电流値是否超过参考电流之步骤,包括在已经过第二预定时间期间后量测传导至接触器线圈之电流。1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6项所述之方法,更包括步骤有:在第二预定时间期间已过后之一第三时间期间,重复地判定传导至接触器(12)之线圈(16)的电流値是否超过或小于参考电流;及若在第三时间期间内该传导至接触器线圈之电流系大于参考电流,提供代表一接触器误动作之一个讯号。2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6项所述之方法,更包括步骤有:判定在接触器由未致动状态至已致动状态之动作启始该步骤执行前,接触器(12)是否系于未致动状态;及因应在接触器由未致动状态至已致动状态之动作启始该步骤执行前该接触器系于并非未致动状态之一状态的判定,提供一个接触器误动作讯号。2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6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接触器(12b)包括一可动构件(132),可动构件(132)当接触器于未致动状态时系在一第一位置而当接触器于已致动状态时系在一第二位置,该方法更包括藉着感测该可动构件是否系在第一位置而判定接触器是否系于未致动状态。2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6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接触器(12b)包括一可动构件(132),可动构件(132)当接触器于未致状态时系在一第一位置而当接触器于已致动状态时系在一第二位置,该方法更包括藉着感测该可动构件是否系在第二位置而判定接触器是否系于已致动状态。2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6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接触器(12b)包括一可动构件(132),可动构件(132)当接触器于未致动状态时系在一第一位置而当接触器于已致动状态时系在一第二位置,该方法更包括步骤有:藉着感测在接触器由未致动状态至已致动状态之动作启始该步骤启始前,该可动构件是否系在第一位置,以判定接触器是否系于未致动状态;及因应在接触器由未致动状态至已致动状态之动作启始前该可动构件系并非在第一位置之感测,提供代表一接触器误动作之一个讯号。图式简单说明:第一图系一接触器与一接触器控制系统之示意图,该接触器控制系统系根据本发明而动作;第二图系一示意图,其描画出在第一图之接触器由一未致动状态至已致动状态之动作期间内,传导至该接触器之一线圈的峰値电流随时间而变化之情形;第三图系一演算法之简化示意图,该演算法系用于监测线圈电流,以判定第一图之接触器是否已经适当地由未致动状态动作至已致动状态;第四图、第五图、第六图与第七图系第三图之演算法之更为详细的示意图;第八图系该接触器控制系统之一第二实施例的示意图;以及第九图系一演算法之简化示意图,该演算法系用来判定第八图之接触器是否已经适当地由一未致动状态动作至一已致动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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