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通用型交通标志
摘要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通用型交通标志,尤指一种可全面指示的标志灯设计,其具有一本体,本体部分为灯具形成的主指示区,主指示区为灯具形成的主显示幕,主显示幕周缘为灯具形成的环圈,而于主指示区周缘环设方向指示区,方向指示区形成箭头形状的指示部及禁止部,而于本体下方为即时状况指示区,并于即时状况指示区两侧分别设有支线慢车指示区及加强指示区,通过各部分的配合,可使驾驶者及行人充分了解路况。
申请公布号 CN2297759Y 申请公布日期 1998.11.18
申请号 CN97215086.2 申请日期 1997.05.20
申请人 蔡耀亮;刘顺财 发明人 蔡耀亮;刘顺财
分类号 G08G1/09;G09F9/00 主分类号 G08G1/09
代理机构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李树明
主权项 1.一种通用型交通标志,其具有一本体,本体内设有控制构件,而前端形成透孔以固设灯具,并于前端固设透明壳体,其特征在于:本体中央部份为灯具形成的主指示区,主指示区中央为灯具形成的主显示幕,主显示幕周缘为灯具形成的环圈,而于主指示区周缘环设方向指示区,方向指示区形成箭头形状的指示部及禁止部,而于本体下方为即时状况指示区。
地址 中国台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