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烛台
摘要 本创作系为一种「烛台」之外观造型创作。按,一般知之烛台,其大都沿袭传统式之造型,呈现毫无美感、空洞之造型,又缺乏创意与变化性可言,皆是一成不变、同出一辙,而且由于现代对于生活品质,已趋向另一种层次,但传统之烛台仍跳脱不出原有之巢臼,进而难以配合上时代之洪流,而造成人们追求生活品质及情趣之一大拌脚石。有监于传统式之各项缺失,本创作人乃积其多年从事烛台之相关产品产销经验,经潜心研究、不断地试作,极力于烛台之外观造型寻求一种突破,终于不负期望地提出本创作,乃使烛台具有大方、现代、明亮之独特气质样式造型变化,挣脱传统烛台粗俗、简陋之感,而且美仑美奂、高雅大方,配合上现代艺术大胆、个性美,使其别具有一番风味,而为艺术与优美之结合,令烛台深具其触特之创意与巧思。请参阅图面所示,本创作主要系由一略为缩减宽度之板片,其上端弯折成四方形,且于设有一大方透空之圆孔,并该板片另一端则圈绕成美丽精致螺旋状,令人感觉其滑顺精巧之曲线,并于曲线底侧设有一具优美圆弧之长形板片为底片;整体观之,以缩减之宽度表现出视觉差异之变化,且配合螺旋状之曲线,浮显出整体之立体美感,由此,整体以流顺、眩目之圆弧曲线做为大体细部变化之点缀,并使其具有抢眼、时代立体感,而成卓然出众个性化之造型,极具有现代艺术气息及高贵优美感,且具巧思性与富变化性,诚能符合专利新式样之申请要件,爰依法提出申请,恳请 钧局早日赐准专利,实感万分德便!
申请公布号 TW344606 申请公布日期 1998.11.01
申请号 TW086308943 申请日期 1997.10.15
申请人 张子鹏 发明人 张子鹏
分类号 主分类号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主权项 一种如图面所示「烛台」之形状。图示简单说明: 第一图 系本创作之前视图第二图系本创作之后视图第三 图系本创 作之俯视图第四图系本创作之仰视图第五图系本 创作之左 侧视图第六图系本创作之右侧视图第七图系本创 作之立体 图第八图系本创作之使用例图第九图系本创作之 另一使用 例图
地址 台中县乌日乡溪南路一一二之十四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