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手电筒 | ||
摘要 | 一种手电筒,其包括:一个用于容装电池的长形导电体,其具有一开口前端而设置一个收缩截面段的座;一个可拆分地连接到长形导电体前端的端件;一个设置在所述端件中的凹面反射件;一个具有一导电体和一玻璃封壳的灯泡,所述导电体定位于所述座中而与其直接电连接,所述玻璃封壳进入反射件中来反射光。 | ||
申请公布号 | CN2294375Y | 申请公布日期 | 1998.10.14 |
申请号 | CN96248938.7 | 申请日期 | 1996.12.25 |
申请人 | 赵士富 | 发明人 | 赵士富 |
分类号 | F21L7/00 | 主分类号 | F21L7/00 |
代理机构 | 柳沈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李晓舒 |
主权项 | 1、一种手电筒,其特征在于,它包括:一个用于容装电池的长形导电体,其具有一开口前端而设置一个收缩截面段的座;一个可拆分地连接到长形导电体前端的端件;一个设置在所述端件中的凹面反射件;一个具有一导电体和一玻璃封壳的灯泡,所述导电体定位于所述座中而与其直接电连接,所述玻璃封壳进入反射件中来反射光。 | ||
地址 | 香港新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