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固定设备的建筑施工法 | ||
摘要 |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固定设备的建筑施工法,该施工法可缩短固定设备的建筑工程的期限、减少施工成本等。其解决手段是,在固定设备的施工现场设置沉箱结构(203),在该沉箱结构(203)的下方进行挖掘施工。在进行该挖掘施工的同时,在沉箱结构(203)的上方进行底板(207)的构筑施工、固定设备接纳建筑物建筑施工和固定设备安装施工,随着挖掘施工中的挖掘的进行,将沉箱结构(203)与其顶面的结构物一起下沉规定深度。 | ||
申请公布号 | CN1195731A | 申请公布日期 | 1998.10.14 |
申请号 | CN98106408.6 | 申请日期 | 1998.01.20 |
申请人 | 株式会社东芝 | 发明人 | 伊藤新;广野秀治;塙实;京田茂;佐藤仁 |
分类号 | E02D27/18 | 主分类号 | E02D27/18 |
代理机构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温大鹏 |
主权项 | 1.一种固定设备的建筑施工法,其特征在于,在固定设备的施工现场设置沉箱结构,在该沉箱结构的下方进行挖掘施工,在进行该挖掘施工的同时,在上述沉箱结构的上方进行底板的构筑施工、固定设备接纳建筑物建筑施工和固定设备安装施工,随着上述挖掘施工中的挖掘的进行,使上述沉箱结构与其顶面的结构物一起沉降规定深度。 | ||
地址 | 日本神奈川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