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固定设备的建筑施工法
摘要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固定设备的建筑施工法,该施工法可缩短固定设备的建筑工程的期限、减少施工成本等。其解决手段是,在固定设备的施工现场设置沉箱结构(203),在该沉箱结构(203)的下方进行挖掘施工。在进行该挖掘施工的同时,在沉箱结构(203)的上方进行底板(207)的构筑施工、固定设备接纳建筑物建筑施工和固定设备安装施工,随着挖掘施工中的挖掘的进行,将沉箱结构(203)与其顶面的结构物一起下沉规定深度。
申请公布号 CN1195731A 申请公布日期 1998.10.14
申请号 CN98106408.6 申请日期 1998.01.20
申请人 株式会社东芝 发明人 伊藤新;广野秀治;塙实;京田茂;佐藤仁
分类号 E02D27/18 主分类号 E02D27/18
代理机构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代理人 温大鹏
主权项 1.一种固定设备的建筑施工法,其特征在于,在固定设备的施工现场设置沉箱结构,在该沉箱结构的下方进行挖掘施工,在进行该挖掘施工的同时,在上述沉箱结构的上方进行底板的构筑施工、固定设备接纳建筑物建筑施工和固定设备安装施工,随着上述挖掘施工中的挖掘的进行,使上述沉箱结构与其顶面的结构物一起沉降规定深度。
地址 日本神奈川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