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脚灯照明器
摘要 本创作「脚灯照明器」用作运动场、训练场、建筑物探照灯、铁道调车场、汽车停车场、溜冰场、高柱照明、运动大厅、船坞、货柜场等之照明。本「脚灯照明器」之特征如前、后视图中(见图2与3)为横向椭圆形外壳;于前视图中(见图2),该外壳具有横向环周椭圆形框架;框架内为横椭圆形方格窗;于后视图中(见图3),外壳之各侧面系由横椭圆形后部覆盖至半球形前部;于侧视图中(见图4与5),本创作具有半球形外壳;于俯、仰视图中(见图6与7),本创作为一等腰三角形具有圆切角隅及凸顶点;外壳之覆盖侧面中间各有一展体,于后视图中(见图3)该展体为子弹形状,于侧视图中(见图4与5)为长方形具有一凸部与一凹侧面,于俯、仰视图中(见图6与7)为一直角三角形;该展体之外侧面具圆柱形凸体;有一水平向弯拱握把由该展体之顶部隆起。上述诸特征,以参阅本案各附图更易于了解。
申请公布号 TW343097 申请公布日期 1998.10.11
申请号 TW086308318 申请日期 1997.09.23
申请人 皇家飞利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约瑟鲁卡斯史都佛扎德
分类号 主分类号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长文 台北巿敦化北路二○一号七楼
主权项 如图所示「脚灯照明器」之形状。图式简单说明: 第一图 显示本创作之立体图;第二图为其前视图;第三图 为其后 视图;第四图为其右侧视图;第五图为其左侧视图; 第六 图为其俯视图;第七图为其仰视图。
地址 荷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