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液态石油气强制气化灶具 |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属于一种能燃烧C3、C4和C5的气-液混合燃料的灶具,其结构是在钢瓶出口阀中设有一根输液管,在炉具燃烧器旁设有一个气化圈,液体燃料气化后通过点火开关和喷嘴进入炉头燃烧,该装置结构简单,不需要预热,点火快,气化效果好,火焰稳定,使用安全。 | ||
申请公布号 | CN2293000Y | 申请公布日期 | 1998.09.30 |
申请号 | CN97203865.5 | 申请日期 | 1997.01.14 |
申请人 | 林有为;黄如金;黎德铭 | 发明人 | 林有为 |
分类号 | F24C5/02 | 主分类号 | F24C5/02 |
代理机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专利服务中心 | 代理人 | 来光业 |
主权项 | 1.一种液态石油气强制气化灶具,包括液化气钢瓶、出口阀、减压阀、导管、灶具外壳、点火开关、积液盘、炉头、分火盖、支架,其特征在于:钢瓶出口阀(3)的下部连接一根输液管(2),通到钢瓶(1)内底部,灶具上方炉头燃烧器旁安装有气化圈(9),气化圈(9)的结构为一层或双层通道的圆环状,其连接方式是钢瓶出口阀(3)接减压阀(4)后由软管(5)引至灶具,灶具内有气液分离缓冲器(6)、燃液导管(7)和活接头(8)通到气化圈(9),从气化圈(9)出来经燃气钢管(13)接到点火开关(15),再从喷嘴(14)导出到燃烧器(11)。 | ||
地址 | 530001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望州路北二里7号广西化工研究院6栋2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