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液态石油气强制气化灶具
摘要 本实用新型属于一种能燃烧C3、C4和C5的气-液混合燃料的灶具,其结构是在钢瓶出口阀中设有一根输液管,在炉具燃烧器旁设有一个气化圈,液体燃料气化后通过点火开关和喷嘴进入炉头燃烧,该装置结构简单,不需要预热,点火快,气化效果好,火焰稳定,使用安全。
申请公布号 CN2293000Y 申请公布日期 1998.09.30
申请号 CN97203865.5 申请日期 1997.01.14
申请人 林有为;黄如金;黎德铭 发明人 林有为
分类号 F24C5/02 主分类号 F24C5/02
代理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专利服务中心 代理人 来光业
主权项 1.一种液态石油气强制气化灶具,包括液化气钢瓶、出口阀、减压阀、导管、灶具外壳、点火开关、积液盘、炉头、分火盖、支架,其特征在于:钢瓶出口阀(3)的下部连接一根输液管(2),通到钢瓶(1)内底部,灶具上方炉头燃烧器旁安装有气化圈(9),气化圈(9)的结构为一层或双层通道的圆环状,其连接方式是钢瓶出口阀(3)接减压阀(4)后由软管(5)引至灶具,灶具内有气液分离缓冲器(6)、燃液导管(7)和活接头(8)通到气化圈(9),从气化圈(9)出来经燃气钢管(13)接到点火开关(15),再从喷嘴(14)导出到燃烧器(11)。
地址 530001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望州路北二里7号广西化工研究院6栋204号
您可能感兴趣的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