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微型无人推船推驳船队 | ||
摘要 | 一种微型无人推船推驳船队,特点是至少有一艘微型无人推船(1),船队全员住食设施,驾驶室及全程燃油舱、淡水舱设在船队的非微型推船上,正常航行时,对微型无人推船的推进系统和舵系统的控制和监视在推驳船队非微型推船的其它船上的一个驾驶处所进行。本发明还提供了一种微型无人推船(1)和驳船(2)的整体联结技术,将一艘微型无人推船(1)和一艘驳船(2)作整体组合设计,驳船(2)尾部船底设有凹槽(5)、微型无人推船(1)前部的甲板压置于驳船(2)尾部的凹槽(5)中,再配以两船之间的相嵌关系和其它联结装置将推船(1)和驳船(2)紧密联结成一整体。该发明推船(1)和驳船(2)联结力小、阻力小,联结装置小、可靠、价廉,适用于内河、海洋和江海直达运输,可延长推驳船队的最大经济航程。 | ||
申请公布号 | CN1191194A | 申请公布日期 | 1998.08.26 |
申请号 | CN98113453.X | 申请日期 | 1998.03.03 |
申请人 | 李国衡 | 发明人 | 李国衡 |
分类号 | B63B35/28 | 主分类号 | B63B35/28 |
代理机构 | 湖北省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张安国 |
主权项 | 1、一种推驳船队,由至少一艘推船和至少一艘由推船推进及操纵的驳船组成、其特征是至少有一艘微型无人推船(1),推驳船队全员住食设施、驾驶室及全程燃油舱、淡水舱设在船队的非微型无人推船上,正常航行时,对微型无人推船(1)的推进系统和舵系统的控制和监视是在推驳船队中非微型无人推船(1)的其它船上的一个驾驶处所进行。 | ||
地址 | 430062湖北省武汉市武昌三层楼长江船舶设计院标准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