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电子交易系统 | ||
摘要 | 明确由顾客货币卡和银行货币卡实施的电子交易中交易方面的责任分界点,同时保障物理不存在的金钱的价值。方法是从顾客货币卡1读出顾客信息,和输入的交易信息一起存入契据保管卡3,更新顾客货币卡1的信息。接着,把存入到契据保管卡3的卡1的读取信息和交易信息通知给顾客,获得顾客的确认。然后,读出存储在卡3中的交易信息,发送到银行货币卡2。接收了交易信息的卡2更新电子货币余额信息。 | ||
申请公布号 | CN1185614A | 申请公布日期 | 1998.06.24 |
申请号 | CN97125518.0 | 申请日期 | 1997.12.16 |
申请人 | 冲电气工业株式会社 | 发明人 | 森亨;猿谷诚 |
分类号 | G07F19/00;G07F7/08;G07G1/12;G06F17/60;G06F19/00 | 主分类号 | G07F19/00 |
代理机构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杜日新 |
主权项 | 1.一种电子交易系统,该电子交易系统的特征在于设有把金钱价值存储为资金信息并且能够更新该存储的上述资金信息的便携式电子机器,该便携式电子机器分为上述金钱价值的支付者拥有和金钱价值的接受者拥有2种类型,上述接受者拥有的便携式电子机器内装于或连接到该接受者所有的具有结帐处理功能的计算机或终端机,进而上述接受者拥有的便携式电子机器和上述支付者拥有的便携式电子机器之间能够进行上述金钱价值的移动交易,在这样的电子交易系统中,设有契据保管卡,用于在从上述支付者拥有的便携式电子机器向上述接受者拥有的便携式电子机器移动资金信息之际,当把支付者拥有的便携式电子机器中存储的部分或全部资金信息移动到内装于或连接到上述计算机或终端机的接受者拥有的便携式的电子机器时,在直至正常结束上述资金信息的移动处理期间暂时保存移动的资金信息。 | ||
地址 | 日本东京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