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4-甲基-1-戊烯聚合物组成物,其包括(A)20至80 重 量份数之4-甲基-1-戊烯聚合物,(B)80至20重量份数之 1- 丁烯聚合物,(A)和(B)数量总和为100重量份数,(C)10至 150重量份数丙烯聚合物,以及(D)50至200重量份数之 聚 苯乙烯/乙烯-丁烯共聚物/聚苯乙烯之三嵌段共聚 物和/或 聚苯乙烯/乙烯-丙烯共聚物/聚苯乙烯之三嵌段共 聚物, 将这些组份熔融混合,形成该组成物。2.如申请专 利范围第1项之组成物,其中(A)4-甲基-1-戊 烯聚合物系一种无序共聚物,其中4-甲基-1-戊烯和 一种 具有2至20个碳原子之-烯烃组成,且含有至少80重 量% 之4-甲基-1-戊烯。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组成 物,其中(A)4-甲基-1-戊 烯聚合物系一种无序共聚物,其系由4-甲基-1-戊烯 和至 少一个由1-癸烯,1-十二烯,1-十四烯,1-十六烯和1-十 八烯选出之单体。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组成 物,其中(B)1-丁烯聚合 物系一种无序共聚物,其中1-丁烯和一种具有2至20 个碳 原子之-烯烃组成,且包含有至少60重量%之1-丁烯 。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组成物,其中(B)1-丁烯 聚合 物系一种无序共聚物,其由1-丁烯和乙烯和/或丙烯 组成 。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组成物,其中(C)丙烯聚 合物 系一种无序聚合物,其由丙烯和具有2至20个碳原子 之- 烯烃组成,且含有至少60重量%之丙烯。7.如申请专 利范围第1项之组成物,其中(C)丙烯聚合物 系一种无序共聚物,其由丙烯聚合物和乙烯或丁烯 -1组成 。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组成物,其中(D)聚苯乙 烯/乙 烯-丁烯共聚物/聚苯乙烯之三嵌段共聚物中苯乙 烯/橡胶 组份之重量比例在10/90至60/40范围内。9.如申请专 利范围第1项之组成物,其中(D)聚苯乙烯/乙 烯-丙烯共聚物/聚苯乙烯之三嵌段共聚物中苯乙 烯/橡胶 组份之重量比例在10/90至60/40范围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