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具有手动及选择旋转控制的扁平扳手
摘要 本发明是关于一种具有手动及选择旋转控制的扁平扳手(1),其具有用以旋紧及/或旋松一螺帽(4)的叉部(3);该叉部(3)的分支(10)及分支(20)各包含用以旋紧及/或旋松的推力区(11,12及21,22),且该叉部(3)的喉部(5)包含用以将螺帽(4)正确定位的承载区(6至8)。前述任一分支(10或20)皆具有两个推力区,一个顶部推力区(11及21)及一个基部推力区(12及22)。分别通过其中一分支(10或20)顶部推力区与通过另一分支(20或10)基部推力区的两直线相交于一点,该交点相当于六角形物件(4)的旋转轴线(9),同一分支(10或20)上的两个推力区(11及12或21及22)之间的夹角α是介于30°与33°之间,用以将该物件(4)封闭于30°。该喉部(5)至少具有两个作用如同承载区的凸起部(6,7及/或8)。本发明于驱动所有形式的六角形物件有优先的应用。
申请公布号 TW333491 申请公布日期 1998.06.11
申请号 TW086108469 申请日期 1997.06.17
申请人 史吉.辛浦利特;布那德.莱门翠 发明人 史吉.辛浦利特;布那德.莱门
分类号 B25B13/08 主分类号 B25B13/08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林志刚 台北巿南京东路二段一二五号七楼
主权项 1.一种具有手动及选择旋转控制的扁平扳手(1),可在角间隙下操作,其包含至少在一端有一个开口叉部(3)的纵向柄(2),该叉部是用以旋紧及/或旋松一六角形物件(4),如螺帽(4)、螺栓或其他类似物件;该叉部(3)的分支(10及20,16及26)具有用以旋紧及/或旋松的推力区(11,12,21及22),该叉部(3)的喉部(5)是位在两分支(10及20,16及26)之间,用以在旋紧及/或旋松时将六角形物件(4)正确的定位,其中各分支(10或20,16或26)包含两推力区(11及12,21及22),一个是顶部推力区(11及21),一个是基部推力区(12及22),且该叉部(3)的喉部(5)具有作用成为承载区的至少两个凸起部(6,7及/或8)。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扁平扳手,其中该推力区(11,12,21及22)为平坦面,且分别通过其中一分支(10或20,16或26)的顶部推力区的平面与通过另一分支(20或10,26或16)的基部推力区的平面的两条直线形成相应于该六角形物件(4)的旋转轴线(9)的交点,及在同一分支(10或20,16或26)的两个推力区(11及12或21及22)之间的介于30与33之间的夹角,以于30卡合该物件(4)。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扁平扳手,其中该推力区为曲面,且分别通过其中一分支的顶部推力区的切面与通过另一分支的基部推力区的切面的两条直线界定相应于该六角形物件的旋转轴线的交点,及在同一分支的两个推力区之间的介于30与33之间的夹角,以于30卡合该物件。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扁平扳手,其中位在分支(10或20,16或26)之一的端部的推力区平面,即所谓的顶部推力表面(11或21),基本上平行于位在另一分支(20或10,26或16)的底部的推力区平面,即所谓的基部推力表面(22或12)。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之扁平扳手,其中位在分支之一的端部的推力区的切面,即所谓的顶部推力表面,基本上平行于位在另一分支底部的推力区的切面,即所谓的基部推力表面。6.一种具有手动及选择旋转控制的扁平扳手(1),可在角间隙下操作,其包含至少在一端有一个叉部(3)的纵向柄(2),该叉部是用以旋紧及/或旋松六角形物件(4),如螺帽(4)、螺栓或其他类似物件;该叉部(3)的分支(18及22,19及29)具有用以旋紧及/或旋松的推力区(11,12及21),该叉部(3)的喉部(5)是位在两分支(18及28,19及29)之间,用以在旋紧及/或旋松时将六角形物件(4)正确的定位,其中分支之一(18或19)具有一个推力区(31),另一分支(28或29)具有两个推力区(32及33),一个是顶部推力区(32),一个是基部推力区(33),且该叉部(3)的喉部(5)具有作用成为承载区的至少两个凸起部(6,7及/或8)。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或第6项之扁平扳手,其中该推力区(11,12,21,22,31,32及33)的任一侧皆具有间隙区(13,14,15,23,24及25),该间隙区可以使六角形物件(4)易于被扳手(1)卡合。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或第6项之扁平扳手,其中100%的値是相应于欲被旋紧或旋松的六角形物件(4)的两相对平坦面间的距离(C),其中两个基本上相互平行的推力区(12及21)之间的距离(D)为100%,且另外两个基本上平行的推力区(11及21)之间的距离(E)是在101%与105%之间。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或第4项之扁平扳手,其中推力区(11,12,21或22)之一与六角形物件(4)的平坦面之一之间的接触面(F)是介于在2%到7%之间。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或第6项之扁平扳手,其中六角形物件(4)与推力区(11,12,21,22,31,32及33)之一的接触中心或接触点与该六角形物件(4)两最靠近的平坦面之间的角之间分开的距离(G)是介于3%到8%之间。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扁平扳手,具有两个承载凸起部(6及7),其中第一凸起部(6)的顶点相对于六角物件(4)的旋转轴线(9)是位在离该两基部推力表面(12及22)40及110的位置,而第二凸起部(7)的顶点是位在离该两基部推力表面(12及22)70及80的位置;前述两个凸起部顶点以30分开。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扁平扳手,具有两个承载凸起部(7及8),其中第一凸起部(8)的顶点是位在离该两基部推力表面(12及22)100及50的位置,而第二凸起部(7)的顶点是位在离该两基部推力表面(12及22)70及80的位置;前述两个凸起部顶点以30分开。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或第12项之扁平扳手,具有三个承载凸起部(6,7及8),其中第三凸起部(8)的顶点是位在离该两基部推力表面(12及22)100及50的位置。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第4项、第11项或第12项之扁平扳手,其中该凸起部(6至8)的斜面的长度(H)是在10%到16%之间。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第11项或第12项之扁平扳手,其中同一凸起部(6,7或8)或两相邻的凸起部(6及7或7及8)的两不同斜面之间的夹角介于120与125之间。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或第6项之扁平扳手,其中该叉部(3)以215()之范围包围该六角形物件(4)。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或第6项之扁平扳手,其中经由使用机构形式可调整的扳手,可以调整叉部(3)的两分支(10及20)之间的距离。1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或第6项之扁平扳手,其中该叉部(3)形成单一部份。1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或第6项之扁平扳手,其中该叉部(3)是由两个部份所组成,第一部份是形成叉部(3)的分支之一(16或19),该分支可以相对于第二部份移动,第二部份包括叉部(3)的另一分支(26或29)及喉部(5),该另一分支及喉部是柄(2)整体的一部份。2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9项之扁平扳手,其中该第一部份(16)可旋转移动(F1)。2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9项之扁平扳手,其中该第一部份(16或19)可平移移动(F2)。图示简单说明:第一图为依据本发明之扁平扳手的前视图,对同一螺帽而言,该叉部可从两个不同的位置接受螺帽。第二图表示本发明实施例的第二方法,其与第一图为相同的视图。第三图与第二图为相同的视图,但是第三图中的螺帽相对于第二图中的螺帽转动了30。第四图为第三图中A部份的详细图。第五图为第三图中B部份的详细图。第六图为与第二图及第三图相同的视图,唯其中不含螺帽。第七图为与第六图相同的视图,其中之螺帽第一次的位置是以实线表示,第二次的位置则是以断线表示,此两个位置表示扳手可将螺帽卡合的两个可能性,该两个位置相差30。第八图为与第二、三、六及七图相同的视图,其表示介于第一位置及第二位置间,螺帽所有发生卡合的位置。第九图为依据实施例的第三方法,扁平扳手的叉部接受螺帽时的前视图。第十图为第九图不含螺帽时的前视图,该叉部可分成两部份,第一部份可相对于第二部份移动。图中之实细线表示该第一部份的一个末端位置,实粗线表示另一个末端位置。第十一图为与第十图相同的视图,该叉部是依据实施例的第四方法,其第一部份可以相对于第二部份平移移动。第十二图为与第二及三图相同的视图,其乃依据实施例的另一种含有三个推力区的方法,可用来与包含四个推力区的第一到十一图相对照,第十二图中两推力区一起作用时是用以旋紧。第十三图为与第十二图相同的视图,但扳手以30之差将螺帽卡合。第十三图中的两个推力区一起作用以旋松螺帽。第十二图与第十三图中的推力区之一是相同的,另一个则不同。第十四图为一具有三个推力区的实施例,该实施例的方法乃基于第十一图,因为第十四图的扳手的分支之一可相对于另一分支平移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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