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折叠式家庭电视投影装置 |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的折叠式家庭电视投影装置,包括罩在电视机屏幕上的投影箱及其投影屏幕3,其特征在于:还具有能使电视机屏幕向上并将其水平固定的支撑架;投影箱为可收折的梯形箱体,其前端安装有由焦距可调的凸透镜2、接收和反射角度可调的平面反射镜1构成的放大投影机构。本实用新型能获得正确清晰的放大画面,并且具有结构简单,便于收折存放等优点,易于在家庭中普及。 | ||
申请公布号 | CN2281618Y | 申请公布日期 | 1998.05.13 |
申请号 | CN96224100.8 | 申请日期 | 1996.11.22 |
申请人 | 李华局 | 发明人 | 李华局 |
分类号 | H04N5/74 | 主分类号 | H04N5/74 |
代理机构 | 重庆市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刘小红 |
主权项 | 1.一种折叠式家庭电视投影装置,包括罩在电视机屏幕上的投影箱及其投影屏幕(3),其特征在于:具有能使电视机屏幕向上并将其水平固定的支撑架;投影箱为可收折的梯形箱体,其前端安装有由焦距可调的凸镜(2)、接收和反射角度可调的平面镜(1)构成的放大投影机构;其中能使电视机屏幕(4)向上并将其水平固定的支撑架由一对三角形支架(5),固定在其上的边缘紧箍带(11)、固定拉紧带(10)及联接带(9)构成,其中边缘紧箍带(11)上具有能与支架(5)上的孔(7)挂接的固定支撑挂钩(6);投影箱的底边可与支撑架上的联接带(9)连接。 | ||
地址 | 401147重庆市渝中区龙溪镇武林路192号8-3号陈海春收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