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带锯条,包括:沿着锯条而配置且界定刀刃之多数锯齿,该锯齿系配置成多数之循环齿组,齿组含有一未磨整之导齿及自锯条横向向外延伸之多数磨整尾齿,每一磨整和未磨整齿具有个别之累积节距,至少一磨整齿具有第一累积节距而至少另一磨整齿具有与第一累积节距相异之第二累积节距;沿着锯条之刀刃而配置之多数齿沟,每一齿沟与沿着锯条而配置的多数锯齿之一个别齿有关连,每一齿沟具有成比例于其关连齿的累积节距之面积,关连齿的累积节距愈大,则齿沟之面积愈大。2.一种带锯条,包括:沿着锯条而配置且界定刀刃之多数锯齿,该锯齿系配置成多数之循环齿组,每组含有自锯条横向向外延伸之多数磨整齿,每一磨整齿具有一累积节距,至少一磨整齿具有第一累积节距而至少另一磨整齿具有与第一累积节距不同之第二累积节距,至少有些齿之节距系与其它齿之节距不同;沿着锯条之刀刃而配置之多数齿沟,每一齿沟与沿着锯条而配置的多数锯齿之一个别锯齿有关连,每一齿沟具有成比例于其关连齿的累积节距之面积,关连齿的累积节距愈大,则齿沟之面积愈大。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带锯条,其中每个齿组含有一未磨整之导齿及至少一第一对和一第二对磨整齿,未磨整齿具有至少5之累积节距,第一对磨整尾齿具有至少3之累积节距,第二对磨整尾齿具有至少2之累积节距。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带锯条,其中每个齿组含有一未磨整之导齿和至少一第一对,一第二对和一第三对磨整尾齿,未磨整导齿具有7之累积节距,第一对磨整尾齿具有3之累积节距,而第二及第三对磨整尾齿具有2之累积节距。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带锯条,其中每个齿组含有一未磨整之导齿及一第一对和一第二对磨整尾齿,第一对磨整齿之每一齿具有相同高度,第二对磨整齿之每齿的高度小于第一对磨整齿。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之带锯条,其中第一对磨整齿之每一齿在磨整前之高度实质上与未磨整导齿相同,而第二对磨齿之每一齿之高度系低于未磨整导齿之高度,且第二对磨整齿比第一对磨整齿自锯条之相反侧横向向外延伸得更远。图示简单说明:第一图系已往技术之锯条之部份侧视图;第二图系第一图之锯条部份之顶视图,部份为假想图;第三图系沿着第二图之3-3所作之放大断面图,部份系剖开;第四图系与本发明之一实例之第一图者相似之侧视图;第五图系第四图之锯条部之顶视图,部份为假想图;第六图系沿着第五图之6-6剖开之放大断面图;部份被剖开;第七图系说明节距与沟区间之关系之有关参数之齿沟及齿配置之图示;第八图系与本发明之另外实例之第四图者相似之侧视图;第九图系第八图之锯条部之顶视图,部份系为假想图;及第十图系沿着第九图之10--10剖开之放大断面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