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显示装置
摘要 本发明揭示一种具有像素41排列在藉由一第一与第二定址导体50与52之一格栅所定址的列42与行44之中的显示装置。该等定址导体50、52与像素列或像素行42、44并不平行。此排列将该等像素列与行同该等定址导体解耦分开。如此可为位于该等第一与第二导体之端部的驱动器电路之定位提供自由度,从而为一产品中的显示器之形状与位置提供更大的设计自由度。
申请公布号 TWI269256 申请公布日期 2006.12.21
申请号 TW092115407 申请日期 2003.06.06
申请人 皇家飞利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史提芬 查尔斯 狄恩;史提芬 约翰 贝特斯比
分类号 G09G3/36(2006.01) 主分类号 G09G3/36(2006.01)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长文 台北市松山区敦化北路201号7楼
主权项 1.一种显示装置,其包括:以像素列(42)与像素行(44)排列的一像素阵列(40),以及第一定址导体(50)与第二定址导体(52)之一格栅,该阵列中的各个别像素(41)均与一各自成对的该等第一与第二定址导体(50、52)的一交叉点相关联,俾可以藉由该对定址导体来唯一定址,其中该等第一与第二定址导体(50、52)与该等像素列或像素行并不平行。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装置,其中该像素阵列包括同等尺寸像素(41)的一规则阵列。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之装置,其中该等第一与第二定址导体(50、52)成直线。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之装置,其中该等第一定址导体(50)系互相平行,且该等第二定址导体(52)亦互相平行。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之装置,其中该等第一与第二定址导体(50、52)之一或二者并非全部互相平行。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之装置,其中该等第一与第二定址导体(50、52)非正交。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之装置,其中该等第一与第二定址导体之一或二者成曲线。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之装置,其包一括一可反射或可发射的显示器。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之装置,其包括一主动矩阵式显示装置。图式简单说明:图1显示一主动矩阵式液晶显示器的一已知像素组态的一范例;图2显示包括列与行驱动器电路的一显示装置;图3显示怎样将该等列与行驱动器电路修改成能定址非矩形显示器;图4显示本发明之显示装置的一第一范例;图5显示本发明之显示装置的一第二范例;并且图6显示本发明之显示装置的一第三范例。
地址 荷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