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使用数字的计算机可读的非线性媒介的动态画面录制设备
摘要 数字媒介录制设备包括视频摄像信号数字化电路(35)和数字计算机可读可写的随机存取媒介(39),比如磁盘或光盘,在该媒介中,数字的静态图像序列被直接存储在记录媒介上。本发明也提供了音频录制能力。本系统不再需要用来录制视频信息的录像带,因此用纯粹的数字视频系统提供了捕获、编辑和回放的功能。
申请公布号 CN1176035A 申请公布日期 1998.03.11
申请号 CN96192126.9 申请日期 1996.02.23
申请人 阿卫德技术公司 发明人 彼得·法西亚罗;吉姆·麦克凯恩
分类号 H04N5/77 主分类号 H04N5/77
代理机构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程伟
主权项 1.数字动态画面录制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结构上适于单人便携的外壳;装配在该外壳上的动态画面摄像机,用于提供动态视频信号作为输出;装配在所述外壳并把动态视频信号转换成一系列数字静态图像的装置;数字计算机可读写存取媒介,该存取媒介装在所述外壳上并用于接收和存储具有计算机可读的文件格式的一系列数字静态图像。
地址 美国马萨诸塞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