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具有发光元件的电连接器,包括: 一绝缘本体,其设有至少一容置空间; 至少一端子组,该端子组包含有多数个端子,该等 端子设置于该绝缘本体上,该等端子一端系伸入该 容置空间中; 至少一发光元件,其安装于该绝缘本体上,该发光 元间具有一灯体及与该灯体连接的接脚;以及 至少一遮蔽片,其为透明的片体,该遮蔽片系遮蔽 该发光元件之灯体。 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有发光元件的电 连接器,其中该绝缘本体具有相对设置的一前端面 及一后端面,该容置空间系开设于该前端面。 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有发光元件的电 连接器,其中该绝缘本体设有至少一通孔,该发光 元件之灯体及接脚系穿设于该绝缘本体之通孔中, 该发光元件之灯体系露于该通孔前端。 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有发光元件的电 连接器,其中该绝缘本体外部包覆有一金属外壳, 该金属外壳前端设有与该容置空间相对应的开口 。 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所述之具有发光元件的电 连接器,其中该遮蔽片系贴设于该金属外壳上对应 该发光元件之灯体处。 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有发光元件的电 连接器,其中该等端子另一端系伸出该绝缘本体外 。 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有发光元件的电 连接器,其中该发光元件系为发光二极体。 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有发光元件的电 连接器,其中该发光元件之接脚一端系伸出该绝缘 本体外。 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有发光元件的电 连接器,其中该遮蔽片系为耐高温的贴片。 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有发光元件的电 连接器,其中该遮蔽片系贴设于该发光元件之灯体 上。 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有发光元件的电 连接器,其中该遮蔽片系遮蔽于该发光元件之灯体 前方。 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有发光元件的电 连接器,其为RJ型式的电连接器。 13.一种发光装置,包括: 一发光元件,其具有一灯体及与该灯体连接的接脚 ;以及 一遮蔽片,其为透明的片体,该遮蔽片系遮蔽该发 光元件之灯体。 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所述之发光装置,其中该 发光元件系为发光二极体。 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所述之发光装置,其中该 遮蔽片系为耐高温的贴片。 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所述之发光装置,其中该 遮蔽片系贴设于该发光元件之灯体上。 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所述之发光装置,其中该 遮蔽片系遮蔽于该发光元件之灯体前方。 图式简单说明: 第一图系本创作电连接器之前视图。 第二图系本创作电连接器之侧视图。 第三图系本创作电连接器之俯视图。 第四图系本创作电连接器之仰视图。 第五图系本创作电连接器局部结构之立体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