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虚像显示装置
摘要 虚像显示装置,用以配置于一使用者的至少一眼睛前方,虚像显示装置包括一影像显示单元、一第一分光单元以及一折射反射单元。影像显示单元提供一影像光束。第一分光单元配置于影像光束及来自一外界物体的一实体光束的传递路径上,并且第一分光单元将至少部分实体光束传递至眼睛,且第一分光单元将至少部分影像光束传递至折射反射单元。其中,折射反射单元包括一透镜部以及一反射部。反射部配置于透镜部的一第一弯曲表面上,其中至少部分影像光束依序通过透镜部、被反射部反射、再次通过透镜部及被第一分光单元传递至眼睛。
申请公布号 TWI534475 申请公布日期 2016.05.21
申请号 TW101149167 申请日期 2012.12.21
申请人 财团法人工业技术研究院 发明人 王淇霖;刁国栋;陈添源;锺隆斌;林俊全;林显昌;徐智诚;黄维嘉;陈加珍
分类号 G02B27/01(2006.01);G02B27/18(2006.01) 主分类号 G02B27/01(2006.01)
代理机构 代理人 詹铭文;叶璟宗
主权项 一种虚像显示装置,用以配置于一使用者的至少一眼睛前方,该虚像显示装置包括:一影像显示单元,提供一影像光束;一第一分光单元,配置于该影像光束及来自一外界物体的一实体光束的传递路径上,该第一分光单元将至少部分该实体光束传递至该眼睛;以及一折射反射单元,该第一分光单元将至少部分该影像光束传递至该折射反射单元,该折射反射单元包括:一透镜部,具有一第一弯曲表面;以及一反射部,配置于该透镜部的该第一弯曲表面上,其中该至少部分影像光束依序通过该透镜部、被该反射部反射、再次通过该透镜部及被该第一分光单元传递至该眼睛,其中,该虚像显示装置符合d-Σ A<f,其中d为该影像显示单元到该折射反射单元的距离,f为该折射反射单元的焦距,A为该影像显示单元至该折射反射单元之间沿着光轴的光路径上之任一位置的光程长度与实际长度的差值除以该位置的折射率后所得到的比值,且Σ A为该影像显示单元至该折射反射单元之间沿着该光轴的光路径上之所有位置的A之总和,其中该所有位置的A至少部分不相同。
地址 新竹县竹东镇中兴路4段1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