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具备编辑器的数字信号记录/重放装置 | ||
摘要 | 公开的是一种用于记录和重放数字视频信号的数字信号记录和重放装置。高效编码装置(109)高效编码数字视频信号,记录装置(123,124,125)执行针对高效编码的视频数据进行记录的预定编码处理,并将编码处理后所得视频数据记录在记录媒体(126)上。另一方面,重放装置(127,128,129)重放记录在记录媒体(126)上的视频数据,执行针对重放视频数据进行重放的预定重放数据处理,并将重放数据处理后所得的视频数据输出。延迟装置(137a,137b)延迟从高效编码装置(109)输出的视频数据,其延迟时间为与记录装置(123,124,125)处理相关的视频数据的延迟时间和与重放装置(127,128,129)处理相关的视频数据的延迟时间之和,并输出延迟的视频数据,还有选择装置(141),选择性地在从延迟装置(137a,137)输出的视频数据和从重放装置(127,128,129)输出的视频数据间切换,并输出所选的两个视频数据中的一个。 | ||
申请公布号 | CN1174644A | 申请公布日期 | 1998.02.25 |
申请号 | CN96191954.X | 申请日期 | 1996.10.24 |
申请人 | 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 | 发明人 | 大高秀树;田中伸也;吉田隆泰 |
分类号 | H04N5/91;H04N5/92;H04N5/93;G11B20/10 | 主分类号 | H04N5/91 |
代理机构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邹光新;董巍 |
主权项 | 1.一种数字信号记录和重放装置,包括:高效编码装置(109),用于高效编码数字视频信号和输出高效编码的视频数据;记录装置(123,124,125),用于针对以高效编码并从所说的高效编码装置(109)输出的视频数据进行记录的预定编码处理,并用于将编码处理后所得视频数据记录在记录媒体(126)上;重放装置(127,128,129),用于重放记录在所说的记录媒体(126)上的视频数据,针对重放视频数据进行重放的预定重放数据处理,并将重放数据处理后所得的视频数据输出;延迟装置(137a,137b),用于延迟从所说的高效编码装置(109)输出的视频数据,其延迟时间为与所说的记录装置(123,124,125)处理相关的视频数据的延迟时间和与所说的重放装置(127,128,129)处理相关的视频数据的延迟时间之和,并用于输出延迟的视频数据;选择装置(141),用于选择性地在从所说的延迟装置(137a,137b)输出的视频数据和从所说的重放装置(127,128,129)输出的视频数据间切换,并用于输出所选的一个视频数据;及高效解码装置(144),用于高效解码从所说的选择装置(141)输出的视频数据,并用于输出高效解码的视频数据。 | ||
地址 | 日本大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