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煤用助燃消烟剂及其配制方法 | ||
摘要 | 煤用助燃消烟剂,含有甲醇、乙醇、吐温、乙醚、硝酸盐水溶液和石灰乳。在配制时以吐温为乳化剂,先将硝酸盐水溶液和石灰乳一起乳化,再加入甲醇和乙醇并使其乳化,最后加入乙醚并便其乳化均匀,产品即为助燃消烟剂。使用时用水稀释1000倍。该助燃消烟剂具有良好的助燃消烟效果,凡掺合该助燃消烟剂稀释液的煤及煤制品燃烧时可节煤35%,烟雾中的雷克曼黑度在1.5%以下。 | ||
申请公布号 | CN1037519C | 申请公布日期 | 1998.02.25 |
申请号 | CN94107325.4 | 申请日期 | 1994.07.02 |
申请人 | 柏绿山 | 发明人 | 柏绿山;杨秀丽 |
分类号 | C10L10/06;C10L9/10 | 主分类号 | C10L10/06 |
代理机构 | 北京申翔知识产权服务公司专利代理部 | 代理人 | 邓定机 |
主权项 | 1.煤用助燃消烟剂组合物,其特征在于,它含有下列成分(重量份):甲醇 8-20乙醇 5-20吐温(40、60或80) 1-8乙醚 0.5-5硝酸盐水溶液 20-40石灰乳 20-40在上述硝酸盐水溶液中的硝酸盐为硝酸铵、硝酸钾或硝酸钠,硝酸盐∶水=(10-20)∶(80-90);上述石灰乳是指由消石灰与水按CaO∶水=(5-20)∶(80-95)的重量比混合而成的均匀乳浊液。 | ||
地址 | 100081北京市海淀区铁道研究院南二楼14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