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煤用助燃消烟剂及其配制方法
摘要 煤用助燃消烟剂,含有甲醇、乙醇、吐温、乙醚、硝酸盐水溶液和石灰乳。在配制时以吐温为乳化剂,先将硝酸盐水溶液和石灰乳一起乳化,再加入甲醇和乙醇并使其乳化,最后加入乙醚并便其乳化均匀,产品即为助燃消烟剂。使用时用水稀释1000倍。该助燃消烟剂具有良好的助燃消烟效果,凡掺合该助燃消烟剂稀释液的煤及煤制品燃烧时可节煤35%,烟雾中的雷克曼黑度在1.5%以下。
申请公布号 CN1037519C 申请公布日期 1998.02.25
申请号 CN94107325.4 申请日期 1994.07.02
申请人 柏绿山 发明人 柏绿山;杨秀丽
分类号 C10L10/06;C10L9/10 主分类号 C10L10/06
代理机构 北京申翔知识产权服务公司专利代理部 代理人 邓定机
主权项 1.煤用助燃消烟剂组合物,其特征在于,它含有下列成分(重量份):甲醇 8-20乙醇 5-20吐温(40、60或80) 1-8乙醚 0.5-5硝酸盐水溶液 20-40石灰乳 20-40在上述硝酸盐水溶液中的硝酸盐为硝酸铵、硝酸钾或硝酸钠,硝酸盐∶水=(10-20)∶(80-90);上述石灰乳是指由消石灰与水按CaO∶水=(5-20)∶(80-95)的重量比混合而成的均匀乳浊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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