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明信片(2)
摘要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明信片(2)。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本外观设计产品用于邮寄或者观赏。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产品的图案及色彩结合。4.最能表明本外观设计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主视图。5.省略视图:由于此产品为平面设计产品,其他视图无设计要点,故省略。6.请求保护的外观设计包含色彩。
申请公布号 CN303775986S 申请公布日期 2016.08.03
申请号 CN201530571228.1 申请日期 2015.12.31
申请人 新余学院 发明人 王翔艺;王莹莹
分类号 19-01(10) 主分类号 19-01(10)
代理机构 新余市渝星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6124 代理人 廖平
主权项
地址 338025 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区阳光大道26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