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自行车变速装置的延伸把手
摘要 一种附着于把手的自行车变速控制装置包含了相对于自行车侧向延伸之第一握柄与相对于自行车向前延伸之第二握柄。此装置包含了从变速控制装置延伸的第一与第二变速杆,所以当变速装置安装于自行车时,第一与第二变速杆,可配置在第一握柄与第二握柄之附近处。每一变速杆包含第一指翼片,当变速控制装置配置于自行车时,第一指翼片之定位可使其配置在第一握柄之附近处,及第二指翼片,当变速控制装置安装于自行车时,第二指翼片之定位可使其配置在第二握柄之附近处。一般,第一变速杆可平行于第二变速杆且/或在第一自行车之大部分的长度上,第一变速杆可配置在第二变速杆之附近处。变速操作装置可被建构使变速杆亦具有刹车杆之功能。
申请公布号 TW327159 申请公布日期 1998.02.21
申请号 TW085113380 申请日期 1996.11.02
申请人 岛野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尾濑宪治
分类号 B62K21/26 主分类号 B62K21/26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林志刚 台北巿南京东路二段一二五号七楼
主权项 1.一种自行车变速装置的延伸把手,包含了相对于自行车侧向延伸之第一握柄(G1)与相对于自行车往前延伸的第二握柄(G2),此装置包括了:第一变速杆(4),由变速控制装置延伸,所以当变速装置安装于自行车时可以配置于第一握柄(G1)与第二握柄(G2)之附近处,此第一变速杆(4)包含了:第一指翼片(4a),当变速控制装置安装于自行车,其定位可使,第一指翼片(4a)配置于第一握柄(G1)之附近处;及第二指翼片(4b),当变速控制装置安装于自行车,其定位可使,第二指翼片(4b)配置于第二握柄(G2)之附近处。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自行车变速装置的延伸把手,其中,第一变速杆(4)包含了:第一臂部,当变速控制装置安装于自行车时沿着第一握柄(G1)而延伸。第一指翼片(4a),配置于第一臂部上;及第二臂部,当变速控制装置安装于自行车时沿着第二握柄(G2)而延伸,第二指翼片(4b),配置于第二臂部上。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自行车变速装置的延伸把手,其中,第一臂部垂直于第二臂部而延伸。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自行车变速装置的延伸把手,其中,第一变速杆(4)包含了:第一臂部,当变速控制装置安装于自行车时延伸于第一握柄(G1)之附近处,第一指翼片(4a),配置于第一臂部上;及第二臂部,当变速控制装置安装于自行车时沿着第二握柄(G2)而延伸,第二指翼片(4b),配置于第二臂部上,第三臂部,沿着第一握柄(G1)而延伸;其中,第三臂部垂直于第一臂部与第二臂部而延伸;且其中,第一臂部平行于第二臂部而延伸。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自行车变速装置的延伸把手,其中,第一变速杆(4)连接于变速控制装置以绕着第一轴(X,Z)枢转。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所述之自行车变速装置延伸把手,其中,变速控制装置可耦合至自行车以绕着第二轴(Y)枢转,且,其中,变速控制装置包括了附着至刹车缆线(26)之刹车缆线附着位置。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所述之自行车变速装置的延伸把手,其中,第二轴(Y)异于第一轴(X)。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所述之自行车变速装置的延伸把手,其中,第一轴(X)之朝向垂直于第二轴(Y)。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所述之自行车变速装置的延伸把手,其中,第一轴(X)之朝向垂直于第二握柄(G2)。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所述之自行车变速装置的延伸把手,其中,变速控制装置可耦合至自行车以绕着第二轴(Y)枢转,且,其中,变速控制装置包括了附着至刹车缆线(26)之刹车缆线附着位置。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所述之自行车变速装置的延伸把手,其中,第二轴(Y)异于第一轴(X)。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所述之自行车变速装置的延伸把手,其中,第一轴(X)之朝向垂直于第二轴(Y)。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所述之自行车变速装置的延伸把手,其中,第二轴(Y)之朝向平行于第一握柄(G1)。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所述之自行车变速装置的延伸把手,其中,第一轴(Z)之朝向平行于第二握柄(G2)。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所述之自行车变速装置的延伸把手,其中,变速控制装置可耦合至自行车以绕着第二轴(Y)枢转,且,其中,变速控制装置包括了附着至刹车缆线(26)之刹车缆线附着位置。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5项所述之自行车变速装置的延伸把手,其中,第二轴(Y)异于第一轴(Z)。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6项所述之自行车变速装置的延伸把手,其中,第一轴(Z)之朝向垂直于第二轴(Y)。1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7项所述之自行车变速装置的延伸把手,其中,第二轴(Y)之朝向平行于第一握柄(G1)。1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自行车变速装置的延伸把手,另外包括了:第二变速杆(10),由变速控制装置延伸,所以当变速装置安装于自行车时可以配置于第一握柄(G1)与第二握柄(G2)之附近处,此第二变速杆(10)包含了:第一指翼片(10a),当变速控制装置安装于自行车,其定位可使,第一指翼片(10a)配置于第一握柄(G1)之附近处;及第二指翼片(10b),当变速控制装置安装于自行车时,其定位可使,第二指翼片(10b)配置于第二握柄(G2)之附近处。2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9项所述之自行车变速装置的延伸把手,其中,第一变速杆(4)平行于第二变速杆(10)而延伸。2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0项所述之自行车变速装置的延伸把手,其中,对于大多部分的第一变速杆(4)之长度而言,第一变速杆(4)配置于第二变速杆(10)之附近处。2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9项所述之自行车变速装置的延伸把手,其中,第一变速杆(4)或第二变速杆(10)之一者连接至变速操作装置以引起变速操作装置在向上变速方向使自行车传动装置变速,且,其中,第一变速杆(4)或第二变速杆(10)之另一者连接至变速操作装置以引起变速操作装置在向下变速方向使自行车传动装置变速。2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9项所述之自行车变速装置的延伸把手,其中,第一变速杆(4)连接至变速操作装置以从第一原始位置(N1)移动至第一变速位置,其中,第二变速杆(10)连接至变速操作装置以从第二原始位置(N2)移动至第二变速位置,并另外包括了:第一回复机构,当第一变速杆(4)由第一变速位释放时,可自动地使第一变速杆(4)回归至第一原始位置(N1);及第二回复机构,当第二变速杆(10)由第二变速位置释放时,可自动地使第二变速杆(10)回归至第二原始位置(N2)。2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3项所述之自行车变速装置的延伸把手,其中,变速操作装置包含了缆线卷绕构件(3)以互换方式卷绕并开卷传动缆线(14a),其中,第一变速杆(4)耦合至卷绕构件(3)以回应于第一变速杆(4)由第一原始位置(N1)至第一变速位置的运动而引起卷绕构件(3)卷绕传动缆线(14a),及,其中,第二变速杆(10)耦合至卷绕构件(3)以回应第二变速杆(10)由第二原始位置(N1)至第二变速位置的运动而引起卷绕构件(3)开卷传动缆线(14a)。图示简单说明:第一图为依据本发明附着于自行车之变速控制装置的特定实施例之透视图;第二图为依据本发明之变速控制器的特定实施例之截面图;第三至六图显示第二图中之变速控制器的操作;第七图为第二图中所示之变速控制器的主要部位之爆炸图;及第八图为依据本发明附着于自行车之变速控制装置的另一实施例之透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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