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以隧道窑燃烧方式的垃圾焚化炉
摘要 本发明是以隧道窑燃烧方式的垃圾焚化炉,其主要构成是以隧道窑当炉体,以台车当炉床,以固定轨道流程将装载垃圾的台车送入隧道窑内焚化垃圾。作业流程→将垃圾入于漏斗再经由定量过程后,平铺于台车上,台车由动力输送进入隧道窑内燃烧垃圾。燃烧完的灰渣,刚好掉下在台车底面剩盘上。燃烧完成的台车走出隧道窑,经过一道自动推扫卸除灰渣,而后台车又循环连续装载垃圾入隧道窑内燃烧。周而复始,连续不断,操作容易。本发明最大的特点是能够承受不经分类的垃圾,因为是它以台车当炉床,故不会像目前一般焚化炉有堵塞卡死的困扰,而且隧道窑容易依照垃圾状况,并配合场地来建造窑的长宽大小。又可因地形来变更台车推送方式与轨道形式。故以隧道窑燃烧方式的垃圾焚化炉,结构简单,建造速度快可大量减低建造成本,希望能解决日益严重的垃圾污染问题及各地日益严重的民众与垃圾抗争的压力。
申请公布号 TW327201 申请公布日期 1998.02.21
申请号 TW085113349 申请日期 1996.11.02
申请人 洪明进 发明人 洪明进
分类号 F23G5/00 主分类号 F23G5/0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王云平 台北巿和平东路二段一○○号八楼之六
主权项 1.一种以隧道窑燃烧垃圾的焚化炉,其主要构成是以隧道窑当炉体,以台车当炉床,以设定轨道流程将装载垃圾的台车送入隧道窑内焚化垃圾,为其特征者。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一项所记载之以隧道窑燃烧垃圾的焚化炉,以其中之上述将焚化炉建造成可循环连续作业之轨道流程,以灭少人工与容易自动化控制。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一项所记载之以隧道窑燃烧垃圾的焚化炉,以其中之上述将台车的上方设计为间隔状以利空气透过当做炉床,台车下方设计做为底面剩盘以承装烧余的灰炉残渣;以台车当炉床承担装载垃圾进入隧道窑内燃烧,并将灰烬炉渣运送出至焚化炉外卸除。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一项所记载之以隧道窑燃烧垃圾的焚化炉,以其中之上述令隧道窑内设有搅动勾轮装置,以翻动垃圾,使垃圾充份乾燥,更进而充份燃烧。图示简单说明:第一图是以隧道窑燃烧方式的垃圾焚化炉之作业流程方块图。第二图是循环作业范例图,以简述其循环与连续之较佳排列。第三图是台车构造之立体图。第四图是剖视图,是隧道窑剖视内部的一种范例来简述勾轮搅动。
地址 台北县三重巿光复路一段三十巷五十四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