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复合型公寓住宅楼 | ||
摘要 | 复合型公寓住宅楼,由一个或一个以上单元体组成;单元体有每层比标准层高的上下复合层部分,并内设起居室、卫生间、储藏室和厨房;单元体有每层等于上下复合层高度三分之一的上中下小层部分,并在上与中小层内及在中与下小层内分别设有上下复合层居户的各自的卧室;下复合层的居户至少有一个卧室设在中小层内;两个及两个以上卧室的居户,最多不超过两个内楼梯。该发明整体布局合理,有安居型、小康型和豪华型三种,满足各种需求。 | ||
申请公布号 | CN1171478A | 申请公布日期 | 1998.01.28 |
申请号 | CN96115464.0 | 申请日期 | 1996.07.18 |
申请人 | 本溪钢铁公司 | 发明人 | 周青生 |
分类号 | E04H1/04 | 主分类号 | E04H1/04 |
代理机构 | 本溪科技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董洪波 |
主权项 | 1、复合型公寓住宅楼,由一个或一个以上单元体组成,单元体内有上下复合层部分,有上中下小层部分,单元体内设有起居室、卫生间、储藏室、厨房、卧室和内楼梯部分,其特征在于:a、单元体上复合层(1′),下复合层(2′),每层的高度大于标准层的高度;单元体的上小层(1″),中小层(2″),下小层(3″),每层的高度低于标准层的高度,并等于上下复合层两者高度的三分之一;b、在上复合层(1′),下复合层(2′)部分,分别设有上下居户的各自的起居室、卫生间、储藏室和厨房;在上小层(1″)与中小层(2″)部分,设有上复合层(1′)居户的各自的卧室;在中小层(2″)与下小层(3″)部分,设有下复合层(2′)居户的各自的卧室;下复合层(2′)每个居户的卧室至少有一个设在中小层内:c、起居室与卧室之间用内楼梯连通,有两个及两个以上卧室的居户,最多有两个内楼梯。 | ||
地址 | 117000辽宁省本溪市人民路1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