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电视魔屏 |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为电视魔屏,是由分像柱镜与合像柱镜组合而成,分、合像柱镜中的各个镜柱为半圆形且相互竖向平行排列,其宽度为视屏图像像素点大小的正整数倍。结构简单,生产容易,用它替代现有视屏屏幕,不仅图像清晰,且能产生立体视觉效果。 | ||
申请公布号 | CN2273018Y | 申请公布日期 | 1998.01.21 |
申请号 | CN96209609.1 | 申请日期 | 1996.05.08 |
申请人 | 曾连生 | 发明人 | 曾连生 |
分类号 | G02B27/02 | 主分类号 | G02B27/02 |
代理机构 | 北京科龙环宇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孙皓晨 |
主权项 | 1、一种电视魔屏,其特征在于:它是由分像柱镜和合像柱镜组合而成,分像柱镜中的各个镜柱为半园形且相互竖向平行排列,其宽度为视屏图像像素点大小的正整数倍,合像柱镜的结构形状与分柱镜相同,将分像柱镜与合像柱镜相互背靠背且使镜柱一一对应组合。 | ||
地址 | 430035湖北省武汉市桥口区古田一路武汉铜材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