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记录媒体、光信息再现装置及搜索方法
摘要 本发明减少了与版权有关的问题,减少了例如出租时回收光盘的必要性,进一步可以使光盘本身被禁止出租。形成一个再现膜,通过照射其强度大于一个预定值的激光束改变其反射率,数据区内的预制凹坑的深度设置得低于激光束波长的四分之一,且再现膜这样制成,当由强度大于一预定值的激光束照射时,其反射率降低。
申请公布号 CN1167312A 申请公布日期 1997.12.10
申请号 CN97111144.8 申请日期 1997.05.09
申请人 索尼株式会社 发明人 和智滋明
分类号 G11B7/00 主分类号 G11B7/00
代理机构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 代理人 张政权
主权项 1.一种具有凹坑的记录媒体,其特征在于,通过激光束照射在凹坑上再现信息,所述记录媒体进一步包括用以形成凹坑的再现膜,其中,通过照射其强度高于预定值的激光束改变它的反射率。
地址 日本东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