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用于治疗骨质疏松症的雌激素和甲状腺素
摘要 本发明提供了对患有骨新陈代谢疾病的人体或其它动物对象进行治疗的方法,基本上包括步骤:(a)在大于约6个月期间里给所述的对象使用安全有效量的抗吸收化合物;(b)在约3-约12个月期间内给所述的对象使用安全有效量的甲状旁腺激素。
申请公布号 CN1158569A 申请公布日期 1997.09.03
申请号 CN95195016.9 申请日期 1995.09.06
申请人 普鲁克特和甘保尔公司 发明人 J·A·贝文;A·D·格迪斯
分类号 A61K31/56;A61K38/29 主分类号 A61K31/56
代理机构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 代理人 陈文青
主权项 1.一种用于在对患有骨新陈代谢疾病的人体或其它动物对象进行治疗的方案中的试剂盒,该治疗方案基本上包括下列步骤:(a)在大于6个月期间内给所述的对象使用安全有效量的雌激素化合物;(b)在3-12个月期间内给所述的对象使用安全有效量的甲状旁腺激素。所述的试剂盒的特征在于它含有下列组份:(i)至少180天剂量的骨雌激素;(ii)1-365天剂量的甲状旁腺激素。
地址 美国俄亥俄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