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电子设备与用于记录介质的记录和/或重放装置
摘要 一种电子装置,例如汽车音响,包括主装置部分,前盘和支承机构。前盘具有至少一个操作开关的操作部分。前盘设在主装置部分的前侧。支承机构旋转支承相对主装置部分的前表面的前盘。支承机构还支承前盘,以便在平行主装置部分的前表面位置和从主装置前侧旋转的位置之间旋转。支承机构由前盘,设在前盘和主装置部分两者之一上的轴部分以及设在前盘和主装置部分之另一个中的轴承组成。轴和轴承两者之一可在旋转轴方向移动。
申请公布号 CN1158479A 申请公布日期 1997.09.03
申请号 CN96121326.4 申请日期 1996.12.29
申请人 索尼公司 发明人 贝濑和仁;樋口昌宏;佐佐木健守;佐藤恒德
分类号 G11B15/02;G11B15/60 主分类号 G11B15/02
代理机构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代理人 张志醒;王忠忠
主权项 1、一种电子装置包括:一个主装置部分;一个前盘,它带有至少包括一个操作开关的操作单元,所述前盘被布置在所述主装置部分的前侧上;一个支承机构,用于旋转地支承相对于所述主装置部分的所述前盘;所述支承机构支承前盘,以在平行于主装置部分的前表面的位置和从主装置部分前表面旋转的位置之间旋转,所述支承机构包括一个设在前盘和主装置部分两者之一的轴及固定在前盘和主装置部分中另一个的轴承,轴和轴承两者之一以其旋转轴方向可被移动。
地址 日本东京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