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尾矿浆中金的回收方法 |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炭浆法进行黄金选矿时从含氰污水尾矿浆液中回收剩余已溶黄金的方法及其设备。本方法是在加入氯气和氧化钙(CaO)的含金和含氰的尾矿浆中,加入活性炭来回收金。本方法是在经过改造后的污水搅拌槽中进行的。用此方法处理过的尾矿浆液含金品位从原来的0.02-0.15g/m3降至0.003-0.015g/m3,使金的回收率提高了1-4.5%。一般矿山年可创造经济效益20-330万元。 | ||
申请公布号 | CN1035559C | 申请公布日期 | 1997.08.06 |
申请号 | CN94104561.7 | 申请日期 | 1994.05.04 |
申请人 | 陈希龙 | 发明人 | 陈希龙 |
分类号 | C22B11/00;C22B3/24 | 主分类号 | C22B11/00 |
代理机构 | 北京市科技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谢小延 |
主权项 | 1.一种用于尾矿浆中金的回收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加入氯气和氧化钙(CaO)进行污水处理含金和含氰的尾矿浆时采用加入活性炭来回收金。 | ||
地址 | 101400北京市怀柔县黄金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