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用于对工件(26)进行机加工的中心,包括至少一个加工装置(22、22’和22”),加工装置至少有一个能被驱动旋转并且适合与加工刀具(24)配合的加工主轴(23),装在加工区域(28)内的至少一个工件(26)可以被加工工具加工,加工中心还包括一个工件托架(15),工件(26)可以通过工件托架(15)上的夹持装置(25)以活动方式夹持在工件托架(15)上,其中,加工装置(22、22’和22”)和工件托架(15)能彼此相对移动,加工中心还包括一个用于工件托架(15)的定位装置(16),通过定位装置,工件托架(15)能在加工区域(28)和位于加工区域(28)外的工件更换站(35)之间移动,加工中心还包括一个抓爪,用来更换待加工的和已加工完的工件(26),其中,抓爪从上面或从侧面接收来自工件更换站(35)中工件准备位置(37)的工件(26),将上述工件提升,运至加工区域(28),在加工完后,从上面或从侧面将工件卸在工件更换站(35)中的工件存放位置(38)上,该加工中心的特征在于:由工件托架(15)上的夹持装置(25)构成抓爪,抓爪把工件(26)带入加工接合状态,各个要加工的工件(26)从捡起开始到重新被卸到工件更换站以及在此期间,被装在加工装置(22、22’和22”)的旋转加工主轴(23)上的加工工具(24)加工过程中,工件一直保持在抓爪(25)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