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燃气炉
摘要 一种能在炉火意外熄灭后重新自动点燃的燃气炉。它由炉体、燃烧器、控制器等组成,引火桥的出气槽和内火出气道相通。其特征是由火焰监测针检测火焰有无,从而控制点火和报警电路工作。该燃气炉打开开关即自动点火,炉火意外熄灭后能自动重新点燃。杜绝了燃气外泄。使用方便,可靠、安全。
申请公布号 CN2257359Y 申请公布日期 1997.07.02
申请号 CN95200367.8 申请日期 1995.01.01
申请人 贾启祥 发明人 贾启祥
分类号 F24C3/12 主分类号 F24C3/12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主权项 1、一种燃气炉,它由炉体、燃烧器、开关、控制器等部分组成,其特征是燃烧器上设有引火桥4,引火桥4的出气槽5和内环火出气道相通。
地址 061000河北省沧县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