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可用气体加热的个人用的器具
摘要 本发明针对可用气体加热的个人用的器具,比如烫发钳、烫发刷、吹风器、脱毛器、家用器具之类,包括一燃气室、一燃烧室、以及一位于燃气室和燃烧室之间以控制和/或调节、物别是根据控制和/或调节所供给的燃气量。还有一具有气体通道和一与之相连的密封装置的阀壳,还有用来致动该密封装置的致动装置。致动装置设计成一个可由使用者致动的控制部件和/或一响应于温度的致动器。在这种结构中,密封装置由致动装置直接致动。
申请公布号 CN1149817A 申请公布日期 1997.05.14
申请号 CN96190285.X 申请日期 1996.03.06
申请人 布劳恩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弗里德里希·亨宁格;迪特尔·利贝塔尔;米夏埃尔·施托佩尔;安妮·特伦岗宁·米勒
分类号 A45D1/02 主分类号 A45D1/02
代理机构 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人 郑立
主权项 1.一种可用气体加热的个人用的器具,比如烫发钳、烫发刷、吹风、脱毛器、家用器具这类,包括一燃气室(1)、一燃烧室(2)、以及一位于燃气室(1)和燃烧室(2)之间以控制和/或调节所供给的燃气数量的阀组件(3),特别是根据温度进行控制和调节,还包括一具有气体通道(5、15)和一与气体通道(5、15)相连的密封装置的阀壳(4),还有用来致动密封装置的致动装置(7、32),致动装置(7、 32)的构造设计成一个可由使用者致动的控制部件(31)和/或一个响应于温度的致动器(7、32),其特征在于,密封装置(6、24、51)可由致动装置(7、32、48)直接致动。
地址 联邦德国美因法兰克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