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 一种以通式(I)表示之双内酯化合物:式中R@ss1和R@ss2分别表氢原子或具有4个或以下碳原子之烷基,及R@ss3,R@ss4,R@ss5和R@ss6分别表氢原子,羟基或具有4个或以下碳原子之烷基。2.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双内酯化合物,其系以通式(II)表示式中R@ss7表氢原子或具有4个或以下碳原子之烷基。3. 一种制备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双内酯化合物之方法,其系包括将以通式(III)表示之4-羟基苯乙醇酸化合物:式中R@ss1,R@ss2,R@ss3和R@ss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中所定义,与以通式(IV)表示之酚化合物:式中R@ss5和R@ss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中所定义,于酸触媒存在下进行反应。4.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之方法,其中该4-羟基苯乙醇酸化合物和酚化合物之反应系进行于水,乙酸之烷基酯或脂族环醚存在下。5. 一种正光阻剂组成物,系包括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