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气球娱乐器
摘要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气球娱乐器,可用气球代替鞭炮,其结构为:电机的左右两端分别与传动机构相连,系有绕绳的轴(8)支承在下支架上,绕绳上有卡子将气球夹住,轴(16)上固定偏心轮,在下支架的底部有一通孔,左端固定带拨打弹簧丝的基体,右端固定弹簧丝,电机右端的传动机构与离心泵相连。它可给气球打气,同时还可使成串的气球弄破发出连续的爆炸声,给节日带来欢乐气氛。
申请公布号 CN2251425Y 申请公布日期 1997.04.09
申请号 CN96203423.1 申请日期 1996.03.01
申请人 张立中 发明人 张立中
分类号 A63H5/04 主分类号 A63H5/04
代理机构 北京市科技专利事务所 代理人 蒋旭荣
主权项 1.一种气球娱乐器,由电机(3)、上支架(1)、下支架(9)、传动机构(22、21、20、19、18、17)、(4、5、6)、轴(8、16)、离心泵(7)、弹簧丝(14、10)、偏心轮(13)、绕绳(11)、卡子(12)等构成,其特征在于:电机(3)的左右两端分别与传动机构(22、21、20、19、18、17)、(4、5、6)相连,系有绕绳的轴(8)支承在下支架(9)上,下绕绳(11)上有卡子(12)将气球夹住,轴(16)上固定偏心轮(13),下支架(9)左端固定带拨打弹簧丝(14)的基体(15),右端固定弹簧丝(10),电机(3)右端的传动机构(4、5、6)与离心泵(7)相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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