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用于数字重放系统的同步保护方法及其装置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数字重放系统的同步保护方法及其装置;所述方法是通过可变化通道的重放特性相适应地保护成为处理由记录媒体重放的数字重放信号的基准的同步信号;所述装置包括同步检测部、基准值发生部、计数器、同步预测及错误检测部和控制装置;由于在通道重放特性提供用于同步检测的相对良好环境情况和与其相反情况下也可相适应地调整同步检测基准次数,所以可使同步信号的发生与通道重放特性相适应。
申请公布号 CN1144957A 申请公布日期 1997.03.12
申请号 CN96107260.1 申请日期 1996.03.31
申请人 三星电子株式会社 发明人 李尚洛
分类号 G11B20/10 主分类号 G11B20/10
代理机构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代理人 叶恺东;王忠忠
主权项 1.一种数字重放系统的同步保护方法,通过可变化通道的重放特性相适应地保护成为处理由记录媒体重放的数字重放信号的基准之同步信号,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以下阶段:(a)设定同步检测基准次数;(b)根据数字重放信号和已经设定的同步图形之比较,直到检测的同步数据个数成为所述同步检测基准次数相同,通过记录媒体目前第一数据区向的数字重放信号检测同步数据;(c)根据所述阶段(b)所述同步检测基准大体次数的同步数据的同步检测,决定用于所述目前第一数据区间的同步检测预测位置,产生由决定的同步检测预测位置而产生的同步信号;(d)使用决定的同步检测预测位置及所述已经设定的同步图形,通过所述目前第一数据区间的数字重放信号实施同步数据检测工作,获得表示在同步检测预测位置设有检测同步数据的次数的同步漏泄次数,和表示在不是同步检测预测地点处检测同步数据的次数的错误同步产生次数;(e)使用在所述阶段(d)中获得的同步漏泄次数及错误同步产生次数,再设定用于下一个第一数据区间的同步控制基准次数。
地址 韩国京畿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