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 一种抽吸凝结器,联合包含:(a) 一抽吸器具,具有一把手用以操纵该器具,该器具包含一延伸管,具有一近端装于把手内,及一末端伸出该把手,该器具包含抽吸装置与延伸管相通,用以施加抽吸力于其中;及(b) 弯曲工具装置,合作附属于延伸管,用以接合及弯曲延伸管之末端,弯曲工具装置中具有一凹口,其大小在可滑动接合于延伸管之外表面,弯曲工具装置具有心销装置,沿轴向装于该凹口内,用以当延伸管插进凹口内时,伸进延伸管之内部,弯曲工具装置另具有一径向弯曲之槽,自该凹口延伸离开,当延伸管配合于该工具,且弯曲力施加于其上时,用以接纳延伸管之外表面之一部份,并用以施加一径向弯曲于延伸管之外表面之该部份。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抽吸凝结器组合,其中,该可滑动接合为接触接合。3.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抽吸凝结器组合,其中,该延伸管之邻接其末端之一表面区涂以聚四氟乙烯。4.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抽吸凝结器组合,其中,该延伸管为展性金属所制。5.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所述之抽吸凝结器组合,其中,该延伸管之邻接其末端之一表面区涂以聚四氟乙烯。6.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抽吸凝结器组合,其中,该心销装置具有一外表面形状配合延伸管之末端之内表面形状,以方便该末端滑动于心销装置上。7.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抽吸凝结器组合,其中,该弯曲工具装置大致为方形。8.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所述之抽吸凝结器组合,其中,该弯曲工具具有一长度由一端处之第一表面及另一端处之一第二表面界定。9.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所述之抽吸凝结器组合,其中,该弯曲工具具有一宽度由一第一侧边及与第一侧边相对之一第二侧边界定。10.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所述之抽吸凝结器组合,其中,该心销设置于该第一表面处。11.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所述之抽吸凝结器组合,另包含一可挠性探针,附装于弯曲工具之第二表面处。12.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所述之抽吸凝结器组合,其中,该探针具有一外表面形状大致等于延伸管之末端之内表面形状。图示简单说明:图1为透视图,显示本发明之抽吸凝结器及弯曲工具;图2为沿图1之断面线2-2上所取之断面图;图3为沿图2之断面线3-3上所取之断面侧视图;图4显示图3之断面之前部连同抽吸凝结管之前端在其间接合前之情形;图5为与图4相似之图,但抽吸管之前端与弯曲工具接合及准备弯曲之情形;图6与图5相似,并显示抽吸管端部份弯曲;及图7为弯曲工具之较宜形状之透视图,显示使用其可挠性 |